四川在線消息(劉曉燕 記者 魏馮 瀘州觀察 郭慧琳)3月18日,據瀘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統計,從今年1月1日至3月18日,瀘州市共有4名駕駛人被終生禁駕,并公布這4起案例。

  其中,有3人是因發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構成犯罪的,有1人是因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

  案例一

  劉某,男,2019年7月6日,劉某駕駛川E97CXX號小型轎車從瀘州市納溪區護國鎮往納溪區方向行駛,行駛至瀘州市納溪區國道321線某路段時,與行人吳某某發生碰撞,造成吳某某當場死亡及車輛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發生交通事故后劉某駕駛車輛逃離現場。

  案例二

  吳某某,男,2019年7月19日,在瀘州市江陽區城南大道二段世紀錦源路段,吳某某駕駛川EFX7XX號輕型普通貨車與趙某某駕駛的川EY65XX號普通二輪摩托車發生相撞,造成趙某某死亡,兩車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川EFX7XX號輕型普通貨車駕駛員吳某某棄車逃逸現場。

  案例三

  姜某,男,2019年6月9日,姜某駕駛川QKZ1XX號雪佛蘭牌小型轎車,從瀘州市龍馬潭區方向往天立水晶城小區方向行至江陽區康城路一段沱江三橋橋頭路段,與推著川ED90XX號普通二輪摩托車行走的陶某某和馬某某相撞,造成了陶某某和馬某某受傷及兩車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后,姜某駕車逃逸,傷者馬某某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案例四

  陳某,男,2018年11月29日晚,陳某醉酒后駕駛川ec94xx號小型客車,從合江縣城區一轉盤方向沿建設路往合江縣二轉盤加油站方向行駛,當該車行駛至合江縣城區建設路固苑小區門前道路處時,因未確保行車安全,撞到行人李某某和羅某,造成李某某和羅某受傷及車輛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