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幣分成不同的種類,只能分開使用。 ↑金幣分成不同的種類,只能分開使用。

  小區業主雷先生抱怨:“所謂的送2.5萬家電,送得好復雜,我都看暈了,你們商家累不累啊。”“我們怎么算得贏商家,又被套路了。”小區業主劉緒說。

  電商公司:相當于消費后返5折券 也算是送

  3月18日,記者找到富力桃園小區開發商一位工作人員,對方表示,開發商與房百萬公司是合作關系,“小區住宅已全部清盤,項目到了后期,一般不會用自己的銷售再來賣余下的車位,所以是找代理公司來賣,現在的車位由房百萬公司來賣。房百萬公司出了一些手段來促進車位的銷售,在他們那里買和在開發商手里買,客戶付的款是一樣的,只是在房百萬買車位,能夠享受他們送家具、家電的優惠。”

  然而,房百萬公司負責此次“搶車送家電”項目的負責人則稱,雙方的合作只是房百萬公司幫富力桃園開發商宣傳,客戶在其平臺上選產品,所消費的款項可以抵扣車位款,因此會開兩張收據,“那個10000的現金幣,你往里面充10000元就可以用,充了10000元得20000元,相當于打5折,我們送一個5折券,這個叫不叫送嘛?”該負責人說。

 ↑10000現金幣需充值10000元才能用。 ↑10000現金幣需充值10000元才能用。

  住建部門:兩家公司并無代銷協議 在打擦邊球

  “如果不是2.5萬元送家電,不會買這個車位,買了車位送2.5萬元家電,前提是還要花10000元,這在之前并沒有跟我們說清楚。”一位小區業主說。

  近日,小區業主將此事投訴到了新都區住建局房地產市場管理科。3月18日,記者跟隨部分小區業主,再次前往新都區住建局房地產市場管理科,據該機構一位工作人員稱,房地產商讓第三方公司代銷,需要有代銷協議,“我們在檢查中發現,開發商與房百萬公司雙方并沒有簽訂代銷協議,但實際上雙方已經產生了一定的代銷關系,電商公司口頭上說在電商公司買產品,可以抵扣車位款,實際上這種方式是在打擦邊球。”

  該工作人員稱,此次車位銷售最大的問題是在銷售過程中,里面的促銷方式沒有公開透明。

  據了解,目前新都區住建局已向開發商出具整改通知,雙方要么完善手續,在銷售中將促銷信息公開,要么由開發商自己進行車位的銷售。

  ■聽聽律師怎么說

  循環消費套路 侵犯消費者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

  四川凡高律師事務所林小明律師稱,房百萬公司銷售車位贈送電商平臺購物券的做法,實為常見的購物返券促銷手法。這種促銷活動有違誠信原則,也不符合公序良俗,容易形成無限循環的消費套路,讓消費者深陷其中,還容易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

  名為銷售車位贈送家具、家電活動,卻讓消費者前往一家電商平臺選購商品,與普通消費者對其所稱送家具、家電的理解有相當大的出入,且所送物品宣稱價值2.5萬元,遠超有獎銷售5000元的限額,這種制造噱頭并捆綁銷售的做法容易誤導消費者,涉嫌虛假宣傳引發不正當競爭。

  同時,在該中介指定的電商平臺上,消費者需要不停充值才能組合使用,這明顯形成了無限循環的消費套路。以返券形式強迫消費者再消費,形成帶有強迫性質的附條件贈與,這種做法實為商品銷售中的搭售,有違法律明令禁止的附條件搭售之規定。

  北京藍鵬律師事務所律師王英占認為,如果按照客戶在平臺上選購規則來看,“搶產權車位送2.5萬元家具家電”顯然是虛假廣告,欺騙誤導了消費者。對于“送2.5萬元家具家電”,應采用通常解釋,而不是中介的單方解釋,即在購買車位的情況下無需任何附加條件即可獲得2.5萬元的家具、家電。

  四川法典律師事務所李英俊律師說,橫幅宣傳的內容其實是格式條款。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六條,經營者在經營活動中使用格式條款的,應當以顯著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務的數量和質量、價款或者費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項和風險警示、售后服務、民事責任等與消費者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內容,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予以說明。

  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不得利用格式條款并借助技術手段強制交易。

  紅星新聞記者 逯望一 攝影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