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四川新聞3月27日電 (鄒立楊 李良軍)近日,瀘州市瀘縣公安局嘉明派出所民警巡邏時抓捕一名用自制“捕魚神器”捕魚的男子,當場查獲自制電魚設備一套以及捕獲的魚蝦若干。

  據悉,該男子馮某為了能夠快速捕獲魚蝦,便自己用電瓶、抄網、竹竿等物品制作成電魚工具,選擇了在污水處理廠門口的河邊釣魚。為了更方便電魚,馮某頭上戴著礦燈用于照明,不料被巡邏的民警抓個正著。民警查獲馮某時,馮某已經捕獲魚、蝦等3斤左右。

  電魚是一種滅絕性的撲殺行為,對生態和漁業都會造成毀滅性傷害,電魚者本人也存在著觸電的危險。電魚器釋放的瞬間電量甚至可以電倒一頭牛,它所到之處小魚當場被電死,大魚雖然只被電暈但它們的性腺會受到損害,僥幸活下來,也基本喪失繁殖能力,因此電魚也被稱為“絕戶”捕撈。

  目前,馮某因為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已被公安機關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民警提醒:捕魚請注意方式,采用違法方式捕魚將會受到法律懲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