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府井購物中心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工作人員向督查組工作人員介紹:綜合服務費這一塊,包括人工、抄電表等一系列的東西,還包括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我們都沒收費,含了一些人工費在里面。而事實上,購物中心又收了物業管理費和場地租賃費。
高坪區物價主部部門聘請會計師事務所依據商戶每月抄表電量進行測算。在隨后的調查取證過程中,高坪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聘請會計人員,同樣以商戶每月抄表電量為基準,使用同種計算方法對當事人加收的費用進行再核實。經核實,當事人購物中心多收費用為4332003.18元。
高坪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認為,王府井購物中心向綜合體內商戶收取電費時,在電價中加收費用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第四十四條“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電費中加收其它費用”之規定,根據該法第六十六條的規定,高坪區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退還多收取的4332003.18元,對當事人處罰款4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