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成都3月30日電 (王洪江)“喂,交警大隊嗎?新南路這里有個車把護欄撞倒就跑了!你們快過來看一下吧”。2020年2月24日晚上23點45分許,四川省儀隴縣公安交警大隊接到報警稱:儀隴縣新政鎮新南路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輛小轎車撞倒隔離護欄后,逃離現場。當民警趕到現場后,未發現人員傷亡,未發現肇事車輛的蹤跡。民警隨即對現場進行勘察,50分鐘后,一輛白色小轎車向事故現場駛來,戲劇性的一幕開始上演。

  經交警詢問,駕駛員交代 : “車主是我老板,他酒駕撞上了護欄,因為我沒喝酒,他就喊我把車開回來還原現場,結果哪曉得你們在這兒嘛”。

  當車主趕來后,民警對其進行了呼氣式酒精檢測,檢測結果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47.7%,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條第2款之規定,他將面臨記12分,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罰款1900元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