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趙某某開始聯系唐某、岳某、王某以及郭某籌備制毒一事。10月16日和18日,趙某某分別從郭某和王某處購得麻黃素和化學品回到了旌陽區某小區內。與此同時,專案組兵分四路對幾人進行全方位的蹲守布控。10月18日晚,唐某、岳某來到趙某某的住處,三人在房間內待了一會便陸續出門。懷疑幾人準備到野外制毒,民警在預判點事先進行了蹲守,果不其然,當晚三人開車駕駛至距離住處約30公里的無人區,無人區域內又傳來可疑煙氣,并伴隨刺激性氣味。10月19日凌晨4點,三人又一起返回了旌陽區的另一個小區,正是這個舉動,讓專案組民警加速了收網行動。
2019年10月19日19時許,專案組民警抓獲了唐某、岳某和趙某某,并在現場繳獲了部分制毒工具,查貨冰毒600余克,半成品冰毒2000余克。
隨著趙某某團伙主要成員被捕,其余涉毒犯罪嫌疑人也相繼落網。并且,民警還查處一批吸毒人員。2020年1月2日,最后一名涉毒犯罪嫌疑人劉某落網,以趙某某為首的制、販毒鏈條被成功斬斷。
目前,趙某某、李某、岳某、唐某等12人因涉嫌制造、販賣毒品罪被移送德陽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案件正在進一步審查之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