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三四百元買來警服、警銜、警號、肩章等穿戴在身上,近日,武勝縣沿口鎮一小伙胡某冒充武勝縣公安局民警,替朋友到武勝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處理違章時被真交警識破。

  17日下午,一個小伙穿戴著警察制式長袖襯衣,來到武勝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一中隊辦公室,自稱是武勝縣公安局“科級干部”,替朋友來處理車輛違停的違章。“當時他來的時候,外面穿的一件黑色外套,里面是警察的制式長袖襯衣,身上還散發著濃濃的酒氣,這引起了我們的懷疑。”該中隊辦公室輔警米垚回憶到。這個季節,警察應該是著春秋執勤服,而制式長袖襯衣一般在春夏交替的時候才穿,這個穿著警察制式長袖警號為“054454”的“警察”不但違反了公安機關著裝規定,還違反了工作期間禁止飲酒的紀律。更離譜的是,該男子右手上還有紋身。

  眾多的疑點讓米垚提高了警惕,他一邊熱情接待了這名“科級干部”,一邊悄悄向民警陳燕報告了情況。隨后,陳燕將該男子警號通過內網進行核實,發現沒有任何信息,當即斷定該男子是冒充的。在等待處理違章中,該男子見情況有些不對勁,便想找個理由離開,卻被趕來的民警控制,并送到了武勝縣公安局城中派出所。

  經查,該男子姓胡,33歲,武勝縣沿口鎮人。據其交代,疫情期間,他為了進出小區方便,便在網上花了三四百元買了一套警察的制式長袖警服。買到警服后,他就經常穿在身上,并對朋友謊稱自己是武勝縣公安局“科級干部”。3月16日,胡某的朋友因為開車違停收到一張罰單,便想著胡某是公安局的“干部”,想請他幫忙去處理一下。入戲太深的胡某真把自己當成了一名警察,答應了朋友的要求。誰料到違章沒有處理成,反把自己“栽進”了派出所。

  目前,胡某已被武勝縣公安局行政拘留,所購警服也被沒收。

  陳力記者雍劍波

  民警提示

  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條規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標志、制式服裝、警械、證件為人民警察專用,其他個人和組織不得持有和使用。違反規定的,沒收非法制造、販賣、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警用標志、制式服裝、警械、證件,由公安機關處1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并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