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
婚后得知丈夫曾獲刑
提出離婚被毆打住院
3月30日,42歲的胡女士和丈夫歐某從民政局辦完離婚手續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棄用現在的電話號碼,換了一個新號碼,她再也不想聽到歐某的聲音了。
去年5月底,樂山的胡女士經人介紹,與46歲的眉山青神男子歐某相識。戀愛之初,歐某不但說話溫和、體貼有加,每當她干完活回家,還要為她端茶遞水,盛洗臉水。歐某的細心,讓此前曾經歷過一段失敗婚姻的胡女士感覺找到了依靠。相識不到一個月,兩人于同年6月24日登記結婚。
婚后,胡女士才得知歐某因犯搶劫罪被判有期徒刑12年,2019年5月才刑滿釋放。“當時要是知道他是因為搶劫判過刑的,我肯定不會和他結婚?!敝勒煞虻拿孛芎?,胡女士有了離婚的想法。
青神縣法院介紹,2019年9月4日,胡女士起訴離婚,但9月6日撤訴。
撤訴原因,胡女士稱是想給歐某一個機會,但之后歐某并未珍惜胡女士給的機會,反而多次揚言,如胡女士提出離婚就要殺死胡某全家,并對其進行恐嚇。
2019年10月27日晚8時許,歐某因瑣事毆打胡女士,致胡女士多處受傷,住院治療。事后,胡女士報警。
紅星新聞記者從青神警方處了解到,經警方查實,歐某確因搶劫罪入獄,于2019年5月刑滿釋放。2019年6月與胡女士結婚后至當年10月28日,先后對胡女士實施家暴四次。
[恐懼]
丈夫發微信威脅恐嚇
她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然而,事后警方的介入與青神縣婦聯等部門的調解,并未讓歐某有所收斂。
2020年1月13日凌晨1時至9時,歐某在微信聊天中威脅、恐嚇胡女士,稱如果胡女士申請離婚就殺死她及其母親和兒子。
在法院提供的資料中顯示,歐某稱系與胡女士對罵。他表示,1月12日之前兩天,自己和胡女士在青神縣城規劃今后生活,“當時她愿意繼續和我一起過,并說過兩天讓我在她家住,但她1月12日又發微信說不和我一起過了,要與我協議離婚,當時我一下被激怒了。后來,我開始發語音罵他,互相對罵了很長時間,當時我情緒很激動,就說出了要殺死他們全家的話。當時就是情緒激動,這樣說了心里舒服點”。
不過,胡女士并不認可歐某所言,她告訴紅星新聞,當時自己是對歐某說,要去幫(養雞戶)撿蛋,春節可能不回來?!八X得我要和他離婚,讓他沒面子,就開始罵我,凌晨還喊我開門,我怕挨打沒開,他就罵了我一晚上”。這讓自己看清楚了歐某的真實面目,于是下決心要離婚。
紅星新聞記者看到,歐某從1月13日凌晨1時47分的一句“你以后不要讓老子找到你”開始,直至13日上午9時34分,通過微信語音聊天,持續8個多小時對胡女士進行威脅、恐嚇,聊天記錄載明了大量威脅性、恐嚇性語言。
不僅如此,疫情期間,胡女士回到娘家,與毆某分居兩地,她稱仍遭受歐某的威脅和恐嚇,特別害怕家人受到傷害,內心十分恐懼。
3月25日,胡女士來到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并提交了相關證據及線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