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一時興起,發布一條不實朋友圈,亂傳他人是新冠肺炎確診患者,發布者張某付出巨大代價。3月20日,合江縣法院巡回審判這起名譽權糾紛案。

  張某回合江老家過春節,正值疫情突發,他聽聞同村村民王某感冒發燒去了醫院,一時興起,便在微信朋友圈發布“王某被政府確診為新型病毒感染者,現在還高燒不退!請相互轉告”的信息。當日,合江警方核實張某所發信息為不實信息后,對其進行了教育并罰款500元,張某在朋友圈及時進行了更正辟謠。事后,王某對張某提起民事訴訟,認為張某侵犯了自己的名譽權。王某表示,疫情特殊時期,張某的行為使得村里流言四起,議論紛紛,村民對其遠離躲避,甚至不斷有人打電話求證,給他精神帶來了巨大的壓力和打擊,嚴重影響其正常生活,要求張賠償損失3萬余元。3月20日,承辦法官到案發地進行巡回審判。調解階段,張某表示深刻認識到了自己“隨意一發”給王某帶來的傷害,自己確實做錯了,愿意盡可能通過經濟賠償彌補王某,希望王某能原諒自己的過失。雙方最終達成調解協議,張某當庭賠償王某損失1.6萬元。 陳明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