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吳女士的勞動仲裁申請有了結果:她之前所供職的公司需向她支付各類賠償金共計5262元。
3月31日下午3點,她收到了公司的賠償金,“裝了滿滿兩編織袋”,但打開一看,全是1元面值,且被捏成了團。“這不明擺著是要惡心我嗎!”
當天,吳女士足足清點了4個小時,直到晚上7點才將這些錢整理完畢。但這兩編織袋紙幣卻“總共只有2000多元”。而此時,對方公司人員卻已經拿著收條離開了。目前,吳女士計劃走司法程序,追回自己另一半應得的賠償。而公司相關人員表示,錢是給夠了的。
女子申請勞動仲裁獲賠5262元
吳女士今年29歲,此前一直嘗試自己創業,不過結果并不理想。去年9月,休整一段時間后,她通過某招聘網站應聘進入了成都瀚宇星耀航空服務有限公司從事市場銷售工作。
“我是2019年9月12日入職的,月工資2800元,這是一家新公司,做人力資源的,主要推薦航空領域的崗位。”吳女士介紹,入職當時就應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不過公司沒有及時與其簽訂合同,社保更是一直沒有購買。“只在一個多月后,11月1號簽了一個合同,但上面寫的入職時間不是9月12號,合同最后又被收回去了。”
后來,吳女士覺得公司的工作并不是自己喜歡的。11月25日,她向公司提出了辭職。
“因為我們的工資是次月5號左右發放,我就想等到時候工資拿了就再找其他工作。但后面一直沒有給我發,加上沒簽合同沒買社保,最后我就提起了勞動仲裁。”吳女士介紹。
成都市金牛區勞動仲裁委員會3月9日對吳女士的仲裁申請出具了裁定書。其中查明的事實為:吳女士于2019年9月12日入職,月工資為2800元,工作期間公司未為其購買社會保險。此后,吳女士于2019年11月25日通過電子郵箱向公司提出了離職申請,離職理由為未簽訂勞動合同和未購買社會保險。
另查明,公司于2019年11月1日與吳女士簽訂了一份為期三年的勞動合同。同時,吳女士未能領取到2019年11月1日至24日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