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天從派出所出來后,我就想休息,第二天感覺越來越難受,才去住院輸液的。但是,他沒有一點道歉的意思,甚至一分醫藥費都不給。我當時在醫院想了幾天,直到3月25日,才鼓起勇氣發了第一條微博。如果他那幾天哪怕有一句道歉,我都不會發出來,這也影響我們一家人的名譽。”現在已經出院的楊女士稱,當時只想發一個朋友圈,但是因為視頻太短無法記錄全過程,所以選擇了發微博。

  “我再也不會忍氣吞聲,要徹底揭發家暴男!”3月25日,病床上的楊女士發布了第一條微博,除了這一句話外,還附上了59秒長的視頻。3月28日,她再次發了一條微博,更加清楚詳細地介紹了情況。

  楊女士稱,3月20日這一次毆打,是因為她取消了羅某某身上一張銀行卡的取款權限。當時羅某某要向公司借款10萬元,但她沒同意。羅某某就拿另外一張公司的銀行卡去取錢,這張卡每天可以取5萬元以下的現金。3月19日,羅某某去銀行取了49900元。因為處于離婚訴訟階段,楊女士就給銀行去函,取消了這張卡的取款權限。3月20日,羅某某沒有取到錢,隨后發怒了。

  警方的處理決定書也載明“毆打”原因:羅某某因公司事務對楊女士實施毆打。在醫院給楊女士出具的病情證明書上,診斷情況描述為:左顳部頭皮血腫、全身多處軟組織損傷……

  被家暴16年?

  當事人:網友誤會了

  家暴自2019年開始共3次

  3月28日,楊女士發布第二條微博,同樣附有59秒的視頻,但微博文字內容更加詳細,其中一句話這樣寫道:“16年來我多次承受家暴的同(痛)苦,一直顧及年邁的父母和幼小孩子的感受和公司的聲譽,所以選擇隱忍!”

楊女士發微博楊女士發微博

  “楊女士被家暴16年!”第二條微博一發出,網上迅速傳播著這樣的內容。那么,事實到底是怎么樣呢?楊女士是否真被家暴16年?

  4月5日下午,紅星新聞記者找到羅某某的家,此時楊女士已帶著孩子回到娘家,羅某某也未在家中。

  紅星新聞記者隨后多次致電羅某某,但其均未接聽。“除了這一次在辦公室外,從來沒有家暴過。”住在同一層樓的羅某某妹妹一家人表示,羅某某在家中從來沒有實施過家暴。

  妹妹一家和羅某某家門對門,而且房屋是一幢老式建筑,家中有任何異響,對面應該就能聽見。羅某某的親屬稱,這么多年來,除了夫妻間的爭吵外,從沒發現羅某某有過家暴,“羅某某對親屬都不錯”。

  “我不知道網友們怎么理解的,我的意思是我有16年的不幸婚姻,確實沒有被家暴16年。”4月5日,楊女士說起網上流傳自己被家暴16年一事時表示是網友誤會了,她也很無奈。

  楊女士告訴紅星新聞,真正的家暴是從2019年開始,也是從他們起訴離婚開始。2019年5月,羅某某背著她從公司轉賬幾十萬,然后買了一輛奔馳車。幾天后回家,楊女士質問丈夫,引發羅某某不滿,然后對她實施毆打。“當時我極力反抗,結果一腳踢在了來拉架的兒子身上,這下我們都冷靜了。”楊女士說,后來她抱著兒子坐在沙發上哭,“兒子當時還勸我不要再說了,免得羅某某又動手”。

  楊女士稱,2019年的第二次家暴發生在11月底,當時她收了5000元錢,一直沒有給羅某某,后來羅某某在辦公室內用不好的語言說她,楊女士氣不過,到辦公室理論,羅某某拿起桌上的一個東西砸向她,她也拿著東西砸了回去,不過兩人都沒有砸到對方。

  “第三次就是今年3月20日這次,也是最嚴重最暴力的一次。”楊女士表示,在2019年以前,他們也有過爭吵和打鬧,“不過那都是夫妻間的正常打鬧,真正家暴就是從2019年開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