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相背后
相識1個月結婚
曾離婚復婚,如今再陷“離婚旋渦”
楊女士和羅某某的身份信息顯示,兩人相差8歲。不過,楊女士稱,他們實際相差9歲,而兩人的相識也是因為朋友介紹。
楊女士介紹,2005年1月,經人介紹,她和已離婚且帶著一個孩子的羅某某相識,一個月后兩人登記結婚。2006年6月,生下了兒子小凱。那時,他們承包工程,曾經虧損過數十萬。2016年,他們接手了一家公司,二人均是股東,羅某某股份更多。后來公司慢慢步入正軌,以前的欠賬等還完了,公司賬戶上也有剩余資金。

談及夫妻關系,楊女士說:“他大男子主義嚴重,在家庭事務、企業經營管理中缺乏擔當精神,涉及經濟利益的問題一手獨攬,不尊重我,導致夫妻關系不和睦。”
2017年6月,雙方在民政局協議離婚;2018年2月,兩人辦理復婚登記。2019年5月,楊女士提起離婚訴訟后撤訴。2020年1月,楊女士再次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2月底,法院判決不準離婚。
“2017年協議離婚,我們并沒有真正離婚,還是在一起居住生活。這一次我提起離婚,就是因為2019年11月底那一次對我毆打后,徹底對婚姻失去了信心。”楊女士說,2018年他們復婚,是因為羅某某帶有很強目的性,當時年底要付農民工工資,需要房屋抵押貸款,但房屋是兩個人的名字,因此需要復婚才能貸款,“當年2月9日復婚,2月11日就去貸款了24萬”。
不過,對于楊女士的說法,羅某某在這次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已經提起了上訴,其上訴書表示,兩人從相識到結婚,只有一個月,彼此缺乏了解,雖然婚后生活了多年,但夫妻感情一般,經常發生矛盾。而楊女士思想偏激、固執己見、不能心平氣和交流溝通。由于無法忍受楊女士的各種行為,2017年協議離婚。雖然2018年復婚,但楊女士帶有目的性。
不過,上訴書上并沒有明確寫有楊女士有什么目的。對此,楊女士告訴紅星新聞,據她了解,羅某某所說的目的,是她和弟弟合伙在河北買了一套房屋,以楊女士名義購買,羅某某認為想讓他一起還房貸,“實際上我買房是投資,而且是在復婚之前就交錢了,他后來給了三萬”。
事件余波
丈夫被行政拘留7天
她帶孩子回娘家,弟弟退掉機票陪她
4月2日,廣元市蒼溪縣公安局出具了處罰決定書,決定對羅某某行政拘留7天。楊女士介紹,處理此事的蒼溪縣公安局東城派出所已通知她去拿了處罰決定書,不過因受疫情影響,警方決定暫緩執行。4月5日,紅星新聞記者來到蒼溪縣公安局東城派出所,值班民警證實確實是該派出所在處理此事。
楊女士的弟弟楊先生本來是訂好3月21日的機票外出上班,但看到姐姐被打視頻后,退掉了機票,一直在父母家中陪著已回到娘家的姐姐。“看到視頻就非常氣憤,太暴力了。在我印象中,2012年時我父母在姐姐家中幫忙帶孩子,姐姐和姐夫發生爭吵,我母親后來說了姐夫,結果羅某某拿起凳子砸我母親,我母親躲開了,結果凳子砸在了來勸架的鄰居頭上。”楊先生說。
4月5日,在楊女士娘家,其父母都不愿提起羅某某,生怕影響女兒的情緒。在家中的墻壁上,有一張楊女士一家三口和父母的合影,不過照片上羅某某的頭部已經被涂黑。楊女士稱,那是兒子涂的。
紅星新聞記者 湯小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