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寧新聞網訊(全媒體記者 余勇君)4月7日,記者從市委績效辦了解到,通過廣泛收集問題、甄別評估、媒體投票和征求意見,經七屆市委常委會第148次會議審議通過,我市已確定2020年度整治的“群眾最不滿意的10件事”。

  據悉,我市2020年度“群眾最不滿意的10件事”包括

  ①市城區大型公立醫院部分檢查不合理、檢查結果不互認問題;

  ②城市新建區公交線路少、班次少,上下班等重點時段出行不方便問題;

  ③市城區建(構)筑物臨街面違規安裝外置式防護欄(網)問題;

  ④市城區公辦幼兒園數量較少,部分適齡兒童入園難問題;

  ⑤市城區部分安置房不動產權證書辦理不及時問題;

  ⑥市城區綠道和公園路燈設置少、燈不亮問題;

  ⑦民辦學校招生和收費不規范問題;

  ⑧農貿市場活禽宰殺管理不到位問題;

  ⑨廣場舞場地設置不科學、管理不規范、噪聲擾民問題;

  ⑩市城區部分道路施工項目管理不規范,存在亂開亂挖現象,影響市民出行問題。

  此次整治活動涉及到市衛生健康委、市國資委、市城管執法局、市教育體育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等主責單位。市委績效辦要求,主責單位要加強統籌協調,組織有關責任單位研究制定具體整治實施方案,明確責任領導和具體責任人,細化整治目標、措施、步驟和方法。全市各地各部門在整治工作中要最大化體現群眾意志,對能馬上解決的問題,要迅速整改;對短時間內不能解決到位的問題,要制定相應工作方案,分階段明確“時間表”和“路線圖”;對整治工作中發現的普遍性、傾向性、根本性問題,要從健全制度、加強監管等層面研究解決。對工作不落實、走過場、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要納入市、縣(市、區)《陽光問廉》重要內容,并嚴肅問責。對整治工作中發現的違紀違規行為,要嚴肅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