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鐘曉璐

  同居期間意外懷孕,男友要求墮胎并玩失蹤,女子卻因墮胎身體受損頻繁請假就醫丟了工作。面對這種情況,該如何維護自身權益呢?近日,成都崇州市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身體權、健康權糾紛案件。女子起訴前男友要求賠償人流手術醫療費、誤工費、交通費、營養費、護理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

  2019年5月,云南文山的王娟與來自四川崇州余小明在無錫市某公司上班時相識。雙方互生好感,很快建立了戀愛關系。

  熱戀過程中,王娟卻意外懷孕了。她本想趁此機會與對象結婚,并將孩子生下來。不料,對方卻以自己還未準備好為借口,堅決要求她去醫院做人流手術,并承諾會支付人流費用和相應補償。

  此時,余小明因公司安排調回四川崇州上班,對王娟也是越來越冷淡。王娟卻每天數個電話,要求余小明辭職到無錫照顧她,都遭到拒絕。

  余小明不堪其擾,在微信轉了500元給王娟后,將王娟電話、微信拉入黑名單。無奈之下,王娟只得做了流產手術,終止妊娠,由此得了盆腔炎,醫生說可能對以后懷孕生子造成影響。

  與此同時,因頻頻請假就醫,王娟被公司勸退。此后,王娟數次從無錫到成都尋找余小明無果。王娟無奈,只得聘請律師提起訴訟,希望通過法院找到余小明,向她賠禮道歉,給她一個解釋。

  崇州市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承辦法官沒有就案辦案,而是著重于化解王娟的怨氣,并嚴肅指明了余小明不負責任的行為。鑒于余小明不愿與王娟再在一起,本著戀愛自由的原則,經多次調解,余小明認識到自己的錯誤,當庭向王娟賠禮道歉,獲得了王娟的諒解。最終雙方達成調解協議,余小明補償王娟合計20000元。

  法官說法

  青年男女談戀愛是美好的,但女性一定要保護好自己身體。本案當中的女子雖然得到一定補償,但身心受到的傷害已無法彌補,大家一定要引以為戒。此外,很多人關心王娟的主張依法能否得到法律支持,法官認為,雙方戀愛期間發生性關系是雙方自愿行為,沒有欺騙或強迫,如意外懷孕流產,未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除人流產生的醫療費等實際支出外,精神損害撫慰金等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文中人物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