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爆料:

  村委會買魚兩年多

  各種理由推脫不給錢

  據網友“魚人1313”發帖稱,2018年3月,原和平鄉(現已并入李家鎮)瓦窯村在陳軍處購花鰱200斤,單價每斤25元;草魚200斤,單價每斤10元;白鰱200斤,單價每斤15元。一張加蓋原和平鄉瓦窯村村委會公章的證明顯示,瓦窯村購魚總金額1萬元。

  此外,還附上一張增值稅發票,顯示購買方系原和平鄉瓦窯村村委會,其中也標明了購魚的種類、數量、單價和總金額。“發票開好兩年,找了兩年各種理由推脫,一萬塊辛苦錢何時能收到?找村委,村委說不給。”該網友稱。

網友“魚人1313”提供的蓋有村委會公章的證明網友“魚人1313”提供的蓋有村委會公章的證明

  對此,有網友對花鰱每斤25元、白鰱每斤15元和草魚每斤10元的價格表示質疑,質疑價格較高,并稱白鰱賣出了花鰱價。

  4月8日,紅星新聞記者聯系上陳軍。據他介紹,2018年3月,瓦窯村駐村農技員楊溢聯系購買魚苗后,他在當月給瓦窯村送去了6種魚苗共1000余斤,總價1萬余元,當時負責接收并過秤的是瓦窯村村支書和村主任,楊溢并不在場。在交貨后,村干部讓他不忙開發票,等2019年有錢了再開發票。

  “開發票需要村委會出個證明,所以2018年12月他們提前把證明開給我了。”陳軍稱,為方便開發票,證明上的單價和種類、數量只是為了湊夠總價,但魚苗價格確實比成魚更高。2019年4月開具發票后,在縣城的他將發票交給楊溢轉交瓦窯村村委會。后來他多次找過村支書和楊溢,對方相互推。“村支書讓我找農技員,農技員讓我找村支書。后來,我找第一書記,他連電話都不接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