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通知》在規范義務教育招生方面有什么新的特點?
一是基本政策嚴格落實中央規定,關鍵詞就是“免試”,要求各地各校不得以任何形式選拔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其中,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實行電腦隨機錄取;對報名人數不足招生計劃的,直接錄取全部報名學生。這就明確規定了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的招生方式,從制度設計上杜絕了以選拔生源為目的其他方式招生。
二明確統一的招生管理,要求教育行政部門對所有公辦、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實行統一管理,包括招生計劃、方式、范圍等各個環節都要納入統一管理,實行同步報名、同步錄取;要建設統一的市(州)或縣級招生報名錄取平臺,通過信息化手段統一實施報名登記、電腦隨機派位、公布錄取結果等。
三是細化規范的入學要求,包括實施均衡編班,不得依據考試成績設立快慢班、重點班、實驗班、尖子班等;嚴格轉學管理,不得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轉學依據或參考;不得提前選拔、特殊培養學生;不得以增班轉學選拔學生,新建學校轉學招生由審批地嚴格管理。
4。《通知》在規范普通高中招生管理方面有什么需要注意的要求?
一是規范招生方式管理,所有公辦、民辦普通高中按市(州)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范圍、標準和方式同步招生。明確具有就讀地連續三年初中學籍的畢業生以及符合條件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可在就讀地和流入地參加升學考試和招生錄取。所有公辦、民辦學校的招生錄取均以學生中考成績為依據,一律不得舉行自主招生考試,一律不得跨市(州)掐尖招生、提前招生。
二是加強招生計劃管理,要求學校按照核定辦學規模,嚴格執行年度招生計劃,不得無計劃招生和超計劃招生、提前招生。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不得舉辦復讀班。
三是做好中考組織管理,要求深入推進中考改革,突出素質教育導向,堅持以課程標準為命題依據,不得制定考試大綱,努力提高命題水平。
5。對于公辦、民辦同步招生應該如何理解?
《通知》規定所有公辦、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和所有公辦、民辦普通高中都要同步招生,其基本要求是同步報名、同步開展錄取、同步注冊學籍。同步招生主要是為了制止少數學校愈演愈烈的違規提前掐尖招生行為,回歸正常的招生秩序。公民同招強調的是所有公辦、民辦學校在教育行政部門統籌下按統一步調有序開展招生。在實際操作中,公辦、民辦學校招生批次安排可能會有先后,這是正常的。
6。公辦、民辦學校是否允許自行組織招生?
對義務教育,《通知》要求:教育行政部門要對所有公辦、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實行統一管理,要建設統一的市(州)或縣級招生報名錄取平臺,統一實施報名登記、電腦隨機派位、公布錄取結果等。也就是說,所有公辦、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對外招生均由教育行政部門通過招生錄取平臺統一組織實施,不再允許任何學校自行對外組織招生。
對普通高中,《通知》要求:所有公辦、民辦學校的招生錄取均以學生中考成績為依據,一律不得舉行自主招生考試。也就是說,所有公辦、民辦普通高中招生都只能以中考成績為依據,不允許學校再另行組織與招生掛鉤的考試。
7。一些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學費較高,會不會存在隨機派位到民辦義務教育學校但又無力承擔學費的問題?
民辦學校的隨機派位招生不同于多校劃片的公辦學校在片區內普遍的隨機派位招生。它是在自愿報名人員里面隨機派位,所以應該是家長充分了解學校收費等情況后再選擇是否報名參加隨機排位。同時,我們也明確要求民辦學校要在登記報名前準確公示收費等情況,希望家長根據自身情況理性選擇報名。
8。如何來保證今年的招生入學政策得到嚴格落實?
一是實行“陽光招生”,要求學校招生“八公開”,各地要制定發布招生指南,做好統一招生宣傳;所有公辦、民辦學校一律通過教育行政部門的統一招生平臺招生,不得提前以任何形式登記學生信息和承諾錄取;建立招生“黑名單”制度,把嚴重違規的學校、校長列入“黑名單”并向社會公布;暢通舉報渠道,對違法違規的單位或個人要堅決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通報一起。
二是加強學籍監管,要求各地充分利用學籍系統規范中小學校招生,落實招生計劃剛性執行;教育廳也將通過學籍系統監管各市(州)普通高中新生注冊總量;要求各地不得為超計劃、違規選拔、違規跨區域招收和轉學的學生辦理學籍注冊轉接,嚴肅追究違規學校責任。
三是嚴格責任追究,堅持嚴格落實教育部關于中小學招生“十項禁令”,核心任務就是堅決制止中小學校以任何形式自主組織入學考試(面試),制止掐尖招生和與社會培訓機構掛鉤招生;對違規學校、嚴重違規的民辦學校、違規參與招生入學的校外培訓機構以及不能有效防止和糾正轄區內違規招生的地區均明確強化了處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