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里火災地火地村支書:全村簽責任書 男孩意識不強
新京報訊(記者 朱必勝)四川涼山木里縣通報項腳鄉(xiāng)“3·28”森林火災案案發(fā)原因,系11歲男性犯罪嫌疑人田某某在自家后山處,點燃松針和木羅松煙熏洞內(nèi)松鼠所致。4月13日,項腳鄉(xiāng)項腳村村支書告訴新京報記者,全村都簽訂了防火責任書,嫌疑人家也簽了。
四川木里項腳鄉(xiāng)項腳村村支書王先生告訴新京報記者,1月份村上就啟動了防火宣傳工作。全村300戶居民都簽訂了“見火就罰”森林防火責任書。責任書落實到山頭地塊人頭。嫌疑人家庭肯定簽訂了責任書,“11歲男孩意識不強,沒把防火當回事”。
對于簽責任書的效果,村支書坦言,確實可能存在極個別村民不重視。“有些老人沒有文化,家里的孩子在讀書,可能會有防火的疏忽。”
據(jù)四川省木里藏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官方微博消息,據(jù)木里縣森林公安局辦公室提供消息:木里縣項腳鄉(xiāng)瓦科梁子“3·28”森林火災案,經(jīng)查:此次森林火災系犯罪嫌疑人田某某(男,11歲)于2020年3月28日14時在木里縣項腳鄉(xiāng)項腳村瓦科組田某某家后山處用打火機點燃松針和木羅松煙熏洞內(nèi)松鼠時不慎失火引發(fā)。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偵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