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消息(宋力頻 楊蔓 記者 任鴻)“我當時喝醉了,不是放火罪,是失火罪。”近日,成都市金牛區檢察院檢察官李峰在辦理一起放火案時,遇到了犯罪行為人田某某拒絕認罪的情況。

  面對該情況,檢察官并未簡單一訴了之,而是再次對全案情況進行了梳理,發現案發原因是田某某與妻子之間有矛盾。第二次訊問時,檢察官帶來了一封家書,解開田某某的心結,最終引導他認罪認罰。

  近日,經金牛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法官采納了檢察官提出的定罪和量刑意見,依法以放火罪判處田某某有期徒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