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
23年前以為沒考上
查檔案時發現考上了卻未被錄用
43歲的王英系隆昌人。她稱,1994年7月,她開始在隆昌石燕橋鎮農技站李市門市上班,直至2014年,期間主要是以承包門市的方式“上班”。2016年底,根據四川省人社廳2015年158號文件,她找到原李市鎮(現已并入石燕橋鎮)政府,提出由單位補繳養老保險。
“政府讓我提供工資表和當時的記賬憑證。”王英說,當時她在石燕橋鎮找不到檔案,到農業部門查找農技站往來賬目,也沒找到。“想到1997年參加了(鄉鎮農技干部招聘)考試,就去人社局查檔案,結果發現我考了12名沒走到(即招錄)”。
據王英提供的從隆昌市人社局復印的鄉鎮農技干部招收通知、公布考試成績通知等顯示,1997年,隆昌招收16名鄉鎮農技干部,報名時間為10月21日至23日,考試時間為11月23日,她的考試成績和另一人并列第12名。招收通知上還明確,錄取系根據考試成績,統一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政審、體檢對象,政審、體檢不合格的缺額依次遞補。
對此,王英稱,考試后通知了她去體檢,但體檢當天有人帶信,讓她不去了。“(考試成績)他們應該有公示,但當時農技站有特殊性,一個門市只有一個人,不可能關了門來看,就沒發現這個問題。”王英說,她當時不知自己考第12名,加上有人帶信讓她不去體檢了,她便認為自己沒考上。
發現自己當年“考上了”后,王英向相關部門反映,提出補錄和補繳養老保險的訴求。通過人社部門答復,她了解到,自己當年考上后未被招錄,是因考試后有人舉報她不符合報考所需的“從事農技工作三年以上”要求。當時,隆昌三部門調查后,因她確實不符合條件,所以最終聘用的15人名單中沒有她。
“而且,當時三個部門聯合調查,也沒有任何人通知我,我也不曉得這個事。如果當時他們通知了我,就應該有我簽字認可。”王英稱,她當時也不知道被舉報的事,“沒人找過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