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敏 朱艷紅 本報全媒體記者 郝飛

  “疫情期間,茶樓不允許營業,你們還違反禁令打牌,你們違法了不知道嗎?對于你們的違法行為,我受廣元軍分區司令的直接命令,配合地方公安機關查處疫情期間茶樓、酒店等娛樂場所的違法行為,你們違反疫情禁令,今天必須要罰款!”這是前不久,一名身著“軍裝”的男子來到廣元某茶樓內說的一番話。乍一看,這種對白是不是能嚇人一跳?殊不知,這只是一個“跳梁小丑”拙劣的詐騙行為。

  事情到底怎么一回事呢?原來,該男子張某海因無力償還債務,想到目前正處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間,酒店、茶樓等娛樂場所不準營業,加上自己之前購有軍服,并偽造了軍官證件,便產生冒充軍人對廣元市城區酒店、茶樓暫停營業情況進行檢查以騙取錢財的念頭。最終,張某海的行為構成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據悉,此案系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全國唯一一例以抗疫為名實施的招搖撞騙罪案件。

  冒充軍官招搖撞騙

  今年1月29日晚11時左右,張某海身著“軍裝”、持“軍官證”來到廣元老城東街某酒店8樓的茶樓,冒充廣元軍分區軍官,謊稱受廣元軍分區司令的直接命令,來配合地方公安機關查處疫情期間茶樓、酒店等娛樂場所的暫停營業情況,以該酒店茶樓未停止營業違反了疫情禁令為由要進行罰款。然而,張某海見該茶樓老板要核實他的身份,怕騙局暴露的他立即逃離了現場。

  隨后,張某海又到新華街某商務酒店11樓的一家茶樓,見茶樓有兩個包間內有人在打牌,便以自己系廣元軍分區軍官在配合地方公安機關查處疫情期間茶樓、酒店等娛樂場所違規經營為由,令在茶樓打牌的梁某、杜某平等4人繳納罰款1000元。

  該茶樓老板及一眾打牌人員見張某海的行為異常,說話顛三倒四,而且其行為似乎主要集中在要錢的問題上,遂報警求助。民警到達現場后,張某海表面上還堅持聲稱自己系部隊軍官,受命查處疫情期間的各類違法違規行為,但是無形中卻一直想找機會逃離現場。民警見其行為異常,遂將其帶回公安機關接受進一步調查。

  被民警帶回公安機關后,張某海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實。隨后,公安機關對張某海非法購買的軍裝、臂章、胸牌等以及偽造的軍官證和違法所得1000元依法扣押。案件偵破后,公安機關將現金1000元發還給被害人。經查,2015年9月18日,張某海還曾因盜竊罪被廣元市朝天區法院判處罰金5000元。

  次日,張某海因涉嫌冒充軍人招搖撞騙被廣元市公安局利州區分局刑事拘留,同年2月7日被依法逮捕。案發后,張某海在公訴機關自愿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