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坤 本報全媒體記者 劉冰玉
在涉案房屋已被法院查封的情況下,房屋中介未經法院授權,竟然擅自開鎖進入該涉案房屋……15日,成都高新區法院依法對擾亂司法拍賣秩序、妨礙司法公正的成都樓滿多地產營銷策劃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樓滿多公司)實施罰款10萬元,并對主要責任人員鄧某處以7日司法拘留和罰款1000元的處罰,對參與該公司行為的楊某、夏某某分別作出罰款1000元的處罰。
記者了解到,這是我省法院辦理的首例妨害司法拍賣的案件。成都高新區法院提醒廣大群眾,購買法拍房應通過正規渠道,任何打著“能夠對接法院”的幌子收取服務費的行為都是不合法的。
擅闖司法查封房屋
法拍房是指進入執行程序后法院強制拍賣的房屋。當債務人無力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債權人申請執行后,法院根據申請或依職權依法啟動對被執行人名下房屋的評估拍賣程序,以拍賣所得價金滿足債權。
成都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某支行申請執行向某、李某、張某借款合同糾紛一案,執行標的為本金345萬元及利息等,另該案執行費由被執行人承擔。在執行過程中,成都高新區法院于2019年12月18日依法查封被執行人向某、李某名下按份共有的位于成都市溫江區永寧鎮芙蓉路某小區房屋一套,并將上述不動產移送評估拍賣、張貼封條上鎖待拍,現上述房屋處于拍賣公告期。
近日,成都高新區法院執行工作人員發現,該房屋查封封條被撕毀。經相關技術手段調查,法官發現樓滿多公司工作人員鄧某在某房地產交易網站上發布虛假信息,信息內容為“因個人原因,現委托法院處理……公司房源直接和法院對接……”鎖定這一情況后,執行法官立即采取措施,對樓滿多公司法定代表人毛某以及該公司員工鄧某、楊某、夏某進行依法傳喚。
經依法訊問,樓滿多公司員工鄧某、楊某、夏某供述,他們在明知該涉案房屋已被法院查封的情況下,未經法院授權,于4月3日自行開鎖擅自闖入,進入室內拍照、錄制視頻,發布了出售該涉案房屋的不實信息。
妨害司法拍賣被處罰
成都高新區法院查明,樓滿多公司不僅涉嫌發布虛假信息,欺騙大眾企圖賺取“傭金”,而且未經法院許可,擅自開鎖闖入法院司法拍賣房屋,嚴重擾亂司法拍賣秩序,影響法院司法拍賣的公正性,應當予以嚴厲打擊和懲戒。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第一款第(三)項、第(五)項、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一百一十六之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八十七條第一款第(五)項的相關規定,對個人的罰款金額,為人民幣10萬元以下;對單位的罰款金額,為人民幣5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拘留的期限,為15日以下。
隨后,樓滿多公司主動向成都高新區法院遞交了悔過書,該公司法定代表人毛某及涉事員工認識到自己的行為嚴重干擾了法院的司法拍賣工作,鑒于上述情節,成都高新區法院依法酌情對其從輕處罰,最終,高新區法院作出前述處罰決定。
◎法院提醒
購買法拍房應通過正規渠道
受到房屋限購政策影響,許多不滿足購房條件的人轉而青睞不限購、價格低、能貸款的法拍房,面對迫切的購房需求,加之社會大眾對網絡司法拍賣知識了解甚少,存在很大程度上的信息不對稱,這給居間方提供了很大的利益操作空間。房產中介、投資公司、拍賣行等在利益的引誘下,鋌而走險,虛假宣傳并采取所謂“盡職調查”“代理辦理過戶”等形式惡意收取高額手續費的違法行為時有發生。目前,法院委托正規的司法拍賣公司僅僅承擔帶人看樣、接受咨詢、回答與拍賣房有關的基礎性問題等工作,并且不收取任何傭金。
在此,法院提醒廣大群眾,購買法拍房應通過正規渠道,目前,有淘寶、京東、人民法院訴訟資產網、中國拍協等7家入庫最高法司法網絡拍賣平臺;司法網絡拍賣實行“零傭金”制,法院從未委托任務機構收取任何費用,任何打著“能夠對接法院”的幌子而收取服務費的行為都是不合法的,群眾應嚴格按照司法拍賣流程注冊賬號,仔細閱讀拍賣公告,親自參與看樣,最后繳納保證金并參與司法拍賣,切勿輕易相信中介機構和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