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4月30日:在全市主要路口設立執法點位,集中查除、強制拆除摩托車、電動車、自行車非法加裝遮陽傘、雨篷、擋風罩等違法行為,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對機動車處于500元以下、非機動車50元以下的罰款,對拒不配合阻礙執法的違法人將依法依規嚴厲打擊。
5月1日至長期:建立長效機制,鞏固“摘帽”成果。
“摘帽”正在進行
根據整治進度,4月13日—4月19日,以宣傳教育為主,勸導駕駛人員自行“摘帽”或協助其當場“摘帽”。
交警直屬一大隊民輔警結合日常執勤、巡邏工作,將宣傳整治點位延伸至老舊小區、西門市場、建材市場周邊等密集區域路段,形成“點位是宣傳站,人人是宣傳員”的宣傳態勢。
交警直屬二大隊成立宣傳小分隊,開展宣傳整治行動,引導大家自行拆除遮陽傘、雨篷。還組織快遞、外賣公司負責人召開會議,宣傳“戴帽”的危害性,要求快遞小哥即時“摘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