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網(wǎng)

  隱藏身份打零工為生

  看見警察聽見警笛就害怕

  3月27日,威遠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教導員曾建、副大隊長劉涵帶隊前往華坪縣,通過調(diào)查和蹲守,最終鎖定黃某某的固定落腳點。3月28日,民警在距華坪縣城不到10公里的榮將鎮(zhèn)一巷道內(nèi),發(fā)現(xiàn)了疑似黃某某的蹤影。此時,他正騎著摩托車準備出門。

  “你叫什么名字?”“張平”。“哪里人?”“自貢的”……在將疑似黃某某的男子攔下后,民警詢問他,他仍在狡辯。“我們拿出警官證給他看,上面有工作單位,讓他念出來,他還是不承認。”辦案民警介紹,直到將男子帶上車,民警拿出黃某某母親的照片,問他是否認識時,他愣了兩秒后回答說照片中的人是他母親,最終承認自己就是黃某某。

  在將黃某某帶回內(nèi)江后,黃某某向警方交代,19年前,他在逃離案發(fā)現(xiàn)場后爬上了一輛貨車。次日一早,貨車在自貢停下,司機發(fā)現(xiàn)了他,但他謊稱自己是去外出打工。隨后,他乘坐這輛準備到攀枝花拉貨的貨車,到了攀枝花。在攀枝花火車站外做搬運10多天后,他便到了與攀枝花相鄰的云南華坪縣。

  自那以后,他幾乎都待在華坪縣榮將鎮(zhèn),靠幫人摘水果、打零工生活。對外,他從不使用身份信息,都自稱“張平”,一直租房居住。直到前幾年,他通過在當?shù)卮蚬さ囊幻h人聯(lián)系上家人。最近半年多,他還在當?shù)亟Y交了一名在衛(wèi)生院上班的女朋友。

  “逃了19年,他一直靠打零工為生,只存下3萬多元。”辦案民警介紹,19年來,黃某某不敢到正規(guī)工廠上班,租房也只敢找不需簽合同和身份信息的房主。“不管做什么都是偷偷摸摸,看見警察、聽見警笛,他都會害怕。”

  4月18日,黃某某被帶回威遠指認案發(fā)現(xiàn)場。闊別19年,如今已56歲的他看見眼前的一草一木,一切宛如當初,但卻早已物是人非,悔恨莫及。

  孫棚 紅星新聞記者 姚永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