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殷鵬
4月21日,記者從省生態環境廳獲悉,近日眉山市生態環境局公布一起環境行政處罰典型案例,仁壽縣利金養殖場因通過埋入地下暗管排放養殖廢水,被罰款人民幣10萬元,該案件目前已移送公安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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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了解到,近年來,眉山市生態環境局以“零容忍”的高壓態勢,對各類偷排、漏排和損害生態環境的違法犯罪行為進行嚴厲查處、堅決打擊。2019年3月,眉山市仁壽生態環境局接到仁壽縣人民法院(王店河牽頭治理單位)移交線索,位于仁壽縣里仁鎮花椒村的仁壽縣利金養殖場涉嫌偷排養殖廢水污染王店河,仁壽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會同縣法院、里仁鎮政府人員到現場進行調查,經對排污情況的現場取證以及后續對當事人的調查詢問,查實了該養殖場通過埋入地下暗管排放養殖廢水的違法行為。
2019年3月15日,眉山市仁壽生態環境局對仁壽縣利金養殖場涉嫌通過暗管偷排養殖廢水的違法行為開展立案調查,該行為違法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條“禁止利用滲井、滲坑、裂隙、溶洞,私設暗管,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或者不正常運行水污染防治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之規定。最終仁壽生態環境局對仁壽縣利金養殖場作出處罰款人民幣10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并將該案件移送公安機關。
眉山市生態環境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仁壽縣是畜禽養殖大縣,但近來畜禽養殖業違法排污行為時有發生,環保部門在做到查實一起,嚴厲處罰一起的同時,還應正確引導養殖戶合理選址、科學布局、完備手續,上齊污染治理設施。今后還要定期開展環境專項整治行動,加大屬地監管巡查力度,更及時、有效地發現并杜絕環境污染事件的發生。
省生態環境廳供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