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王云 何勤華

  4月21日,記者從西昌市公安局獲悉,2020年4月20日14點35分,西昌市公安局接到樟木箐鎮(zhèn)山火警情后第ー時間組織警力開展火情起因調查。

  經查,2020年4月20日14時20分許,樟木箐鎮(zhèn)李家溝村1組租住村民吉克某某(女,昭覺縣人)在家中做飯時,灶內火星通過煙囪落至房外引發(fā)山火。

  截止到4月21日7時,明火全部撲滅,過火面積約17.2公頃,未造成人員傷亡。犯罪嫌疑人吉克某某的行為已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之規(guī)定,涉嫌失火罪。目前公安機關已對其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警方提醒:

  請廣大市民提高安全用火意識、自覺抵制違規(guī)用火行為、杜絕火險火情隱患。對引發(fā)火險火情的違法犯罪行為,公安機關必將依法從嚴査處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