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企業代表觀摩庭審餐飲企業代表觀摩庭審

  為了上萬名受害者,檢察官重拳出擊

  案發后,犍為縣人民檢察院積極履行檢察職能,利用“五個充分”,引導、監督案件依法辦理:充分利用“兩法銜接”機制,及時與市場監管局對接,促進依法調查取證;充分發揮提前介入偵查作用,就行政配合、引導取證工作提出了意見建議;充分發揮退回補充偵查作用,積極與偵查人員協商、探討涉案金額計算標準和計算方式,保證案件能順利提起公訴;充分維護公共利益,在審查起訴的同時向公益訴訟部門移交了公益訴訟線索;充分加強協作監督,及時向上級院匯報案件情況,爭取大力支持,保證辦案質效。

  檢察機關在對雷某某、李某甲、李某乙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提起刑事公訴的同時,對雷某某提起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要求其在市級以上媒體公開賠禮道歉,并承擔銷售收入十倍的懲罰性賠償金共計447.824萬元。

  當庭判決,火鍋店被判賠償400多萬元

  經審理,法院支持了犍為縣人民檢察院的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全部訴訟請求,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雷某某有期徒刑七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判處李某甲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判處李某乙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判處雷某某、李某甲、李某乙終身禁止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不得擔任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判處雷某某在判決生效后十日內在市級以上媒體公開賠禮道歉,并支付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賠償金447.82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