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四川新聞4月23日電 (劉剛 吳禮秋)4月22日,四川自貢男子張某無證駕駛三輪摩托車,前往大安區人民檢察院接受“危險駕駛罪”案件調查。因張某曾于2019年連續“酒駕+醉駕”,被公安機關依法注銷了機動車駕駛證。
據介紹,到達檢察院后,檢察院工作人員通過與張某交談中了解到他是駕車過來的,但張某的駕駛證已被公安機關依法注銷。隨即,工作人員將相關線索向自貢大安區交警進行移交。
經查,當天,張某的行為涉嫌“無證駕駛、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等多項交通違法行為。張某也十分后悔,他說:“這是自己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目前,張某及其車輛已被警方控制,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