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拋尸罪難逃 10名被告全獲刑
王彰傷勢嚴重,何龍和譚棟把他從廣安二橋下面扶上公路,譚棟叫了一輛滴滴車,二人把王彰扶上車,準備返回重慶。因駕駛員年齡較大,又聽到王彰在痛苦呻吟,不敢出車,便主動聯系了另一名滴滴車司機,開車把三人連夜送到了重慶。何龍和譚棟將王彰抱下車,來到譚棟的表哥陳醉家。就在這時,陽高請求與何龍視頻聊天。視頻中,何龍看到了歐萌跪在地上求情,一臉痛苦的畫面。“什么意思,我才把偷毒品那小子抓住,打得半死!”何龍一邊說,一邊將鏡頭對準躺在床上傷痕累累的王彰,讓陽高等人觀看。因王彰傷情嚴重,何龍又叫朋友楊藩幫忙聯系私人醫生醫治。次日上午,楊藩沒有找到醫生,便和朋友鄭港、楊虎一起,跟隨何龍來到陳醉家,發現王彰已經死亡。何龍、譚棟十分害怕,一起逃到緬甸境內躲避。
到達緬甸后,何龍又聯系楊藩,委托他把存放在重慶市南岸區自己住房內的320克海洛因賣掉,用于處理王彰的尸體。楊藩隨即讓朋友周東山將320克海洛因取出,以7.8萬元的價格賣給了曾固。之后,楊藩將這筆毒資轉給了在緬甸的何龍。何龍又聯系在緬甸的朋友邢俏,到重慶幫助自己拋尸。12月13日晚上,邢俏從緬甸來到重慶,在楊藩的帶領下進入陳醉家,將王彰的尸體放入一只行李箱內,背到樓下楊藩提供的白色寶馬車上。12月14日,楊藩指使楊虎、鄭港二人,開車將裝有王彰尸體的行李箱運到營山縣新店鎮境內,將行李箱扔在龍頂觀的山坡下。事后,楊藩給了楊虎、鄭港每人2000元。
當地村民發現王彰的尸體后,立即報了警。經法醫鑒定,王彰系鈍性物體多次作用于左顳部,致重度顱腦損傷死亡。經營山警方全力偵查,先后抓獲了10名犯罪嫌疑人。
日前,南充中院以故意傷害罪、販賣毒品罪、搶劫罪合并判處何龍死刑,緩刑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販賣毒品罪、非法拘禁罪合并判處陽高有期徒刑16年;分別以販賣毒品罪、搶劫罪、包庇罪、幫助毀滅證據罪等罪名判處其余8名被告人15年至1年8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文中人物除何龍外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