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借款人到底是誰?

  同名同姓同一家庭住址,曾在閬中開診所

  4月23日下午,閬中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楊勇因工作原因未能到庭,她的妻子牟女士到場參加了整個庭審。

  牟女士向紅星新聞介紹,庭審中,楊勇乙承認自己當年確實在銀行辦理過借款,2006年底離開閬中時,他以為借款已還完,之后便沒管這件事,期間也未接到與借款相關的法院傳票或判決書。

  楊勇乙在庭上稱,自己直到2019年初接到銀行電話,才知道當年還有2萬元貸款和相關利息未還,隨后讓親屬前往閬中歸還了2萬元借款的本金。

  據悉,楊勇乙并非閬中人,年齡比楊勇年長1歲,在銀行辦理借款前后曾在閬中當地開診所,待了約10年后于2006年底離開閬中。

  牟女士說,根據此前在派出所查到的有關楊勇乙的常住人口信息內容顯示,楊勇乙1972年出生,當年通過“投親靠友”從外地落戶閬中,之后又遷出閬中。

  據當地知情人士介紹,上世紀90年代戶籍管理不嚴格,外地人通過“投親靠友”的形式異地落戶的情況比較普遍。

  不過,牟女士向紅星新聞記者表示,楊勇乙當年在銀行辦理借款使用的“楊勇”身份信息,上面的身份證號和老公的一樣,家庭住址也一直是老公的家庭住址,而他們和楊勇乙并不認識,更談不上什么親戚關系。

  為何身份信息雷同?

  自稱為落戶托親戚幫忙辦身份證并改名,不存在冒用

  那么,這個楊勇乙是如何有了“楊勇”這個身份呢?牟女士向紅星新聞講述了楊勇乙在法庭上關于其身份的一些陳述:

  按照楊勇乙的說法,他雖姓楊,但此前并不叫“楊勇”,1996年前后,他和別人在閬中合作開診所,之后自己單獨開診所時需要閬中本地戶籍,其妻的一位親戚出面幫他辦理了閬中本地戶籍。

  楊勇乙稱,當時他從親戚手中拿到身份證時,曾向親戚表達過質疑,稱這不是自己,因為身份證上除了頭像是他,名字卻變成了“楊勇”,年齡也小了1歲,戶籍地址則是他并未居住的“閬中市杜家井巷33號2單元1號”,但親戚讓他拿這個身份用就行了。之后,他便開始使用“楊勇”這個身份。

楊勇的身份信息楊勇的身份信息

  而楊勇告訴紅星新聞,他身份證上的信息就是“閬中市杜家井巷33號2單元1號”,而且“那些年一直住在那里,后來我們搬了家,但身份證上的住址還是那個住址。”另外,紅星新聞記者曾看到楊勇乙當年在銀行貸款時所留的身份證復印件,信息顯示該身份證是2003年12月1日簽發。

  法庭上,楊勇乙和其代理人也表示,當時交給銀行的身份證復印件上的身份信息,也是合法身份證件,并不存在冒用。而且,他之后還使用“楊勇”這個身份考取了相關醫師資格證,并在閬中當地開診所。

  法庭上,閬中市農商銀行代理律師也提供了一些證據,顯示楊勇乙當年在銀行辦借款時提供的相關資格證書以及營業執照許可證等證件上的身份信息,均與其當時提供給銀行的身份證復印件身份信息一致。

  “這些年我一直用這個身份信息,如果不是2019年銀行通知我說還有一筆貸款沒還,我都不知道這個身份信息背后還有一個人。”楊勇乙說,他在2006年底離開閬中回到原來的戶籍地重慶,并于2011年重新辦理了新的身份證。在新身份證上,他仍然叫楊勇,但身份證號碼與此前親戚幫其辦理的身份證號碼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