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黃珊珊 記者 劉冰玉)商家支付44萬余元購買35件貴州茅臺酒,付款后卻未收到貨。24日,成都高新區法院采用遠程視頻調解方式,成功促成這起白酒買賣合同糾紛的調解和履行,被告以652瓶52度五糧液(425ml)抵償全部貨款和違約金的方式進行了及時履行。
2019年,原告惠州市煙雨閣有限公司(下稱煙雨閣公司)與被告隔壁倉庫科技成都有限公司(下稱隔壁倉庫公司)簽訂《一次性商品采購協議》,由煙雨閣公司在隔壁倉庫公司處一次性購買35件6瓶裝的53度貴州茅臺酒,購貨款共計44萬余元,同日,煙雨閣公司支付了全部貨款。但在合同約定期限屆滿后,隔壁倉庫公司卻無法發貨,煙雨閣公司遂將其告上法院。
高新區法院立案審理后,被告提交了證據證明其無法交貨系其上游供貨商實際控制人涉嫌刑事犯罪導致無法按約發貨。同時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被告無法及時退還原告煙雨閣公司的貨款。承辦法官綜合考慮該案涉及公司、行業以及案情的特殊性,通過反復4輪協商溝通,最終雙方進行了最大程度的諒解,達成了雙方都滿意的調解方案,以652瓶52度五糧液(425ml)抵償全部貨款和違約金的方式進行了及時履行,雙方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