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洞在哪?
放映回執單管理不嚴
2020年4月27日、28日,記者聯系上多名已被法院判處緩刑的放映員。對于虛報放映場次騙取補助的情況,盡管對最終認定的騙補場次有些異議,但他們幾乎都承認自己或多或少存在虛報場次的情況,并接受法院的判決。據他們介紹,此前,他們都與內江市新農村數字電影有限公司簽訂了承包合同,負責部分鄉鎮的農村公益電影放映。
對此,4月27日,內江市新農村數字電影有限公司總經理劉琳告訴記者,去年以前,公司承擔的農村公益電影放映任務,是從原內江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承包的。據她介紹,內江共有60支農村公益電影放映隊伍,每支隊伍都與公司簽訂了承包合同,是獨立的法人。
在她看來,公司對放映員的“雙管”制度其實算“管理得好”的。她說,公司的“雙管”制度包括平臺監管和回執單。其中,平臺監管即放映員在電影放映前、放映中和放映后各拍一張圖片,然后連同放映時間及片名上傳至監管平臺。回執單則是放映員每次到村社放映電影后,持放映單據在村委會、鄉鎮政府先后蓋章,交公司審核后,再報原內江市文廣新局審核,最后由財政撥付放映補助。公司看不到監管平臺的后臺數據,主要審的是回執單。
那么,監管漏洞到底在哪?在涉案放映員庭審期間,公訴機關出示的證據中,有村干部作出證言稱,有放映員一次拿多張回執單到村委會蓋章,自稱是一式多份。此外,還有多名村干部稱,農村公益電影放映回執單有時是一個月甚至一年一簽訂,沒有每一次去核實真實性。
如何加強監管?
放映計劃需鄉鎮宣傳委員簽字
那么,究竟該如何更有效地防止部分放映員虛報放映場次?劉琳稱,案發后,警方到公司調走了所有放映員資料。針對此事,在主管部門安排下,他們也更換了監管平臺,同時對回執單實行更嚴監管。
“出事后,重新委托公司建了監管平臺,目前平臺監管更好。”劉琳說,在回執單監管方面,除了每場放映后需在回執單上留存一名村民電話,以便回訪核實外,放映員的放映計劃也需要鄉鎮黨委宣傳委員簽字確認,改變計劃也需報備確認。此外,公司也加強了檢查力度,要求各區縣站長每月到現場檢查4次。“放映員每次到了放映現場后,必須在各區縣的微信群中發送定位圖,公司也可以根據定位,隨時突擊檢查。”
對于劉琳所稱的采取更嚴監管措施情況,內江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副局長鄧剛柱予以證實。鄧剛柱還稱,由于去年機構改革后,農村公益電影放映的管理職責已調整至內江市委宣傳部。
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 姚永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