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帶駕駛證、行駛證。。。。。。” 5月6日晚上19時25分許,在資陽市雁江區351國道迎接鎮場口處,資陽市公安交警支隊直屬二大隊巡邏二中隊中隊長徐金帶領值班人員在轄區村鎮巡邏時,攔下一輛由迎接鎮往仁壽方向行駛的川A號牌小型面包車,當民警要求駕駛人出示駕駛證行駛證時,駕駛人以“未帶”為由拒絕出示。
“你等哈嘛,我先打個電話。。。。。。 ”民警隨后告知其未隨身攜帶駕駛證、行駛證將扣留其機動車時,駕駛人才緩緩從褲兜里拿出了相關證件,并準備打電話“求助”時被民警嚴詞拒絕。
經查,駕駛人李某,資陽市雁江區人,持有“A2E”型駕駛證。其駕駛的川A號牌面包車核載7人,實載11人,超載4人。按照相關法律規定,資陽交警直屬二大隊對李某駕駛面包車超員20%以上的交通違法行為處以罰款200元,駕駛證記6分。
面包車價格實惠、容量大等諸多優點讓面包車在農村地區廣受歡迎。可面包車在給大家帶來便利的同時,卻因其重心高、車身輕、安全配置低、穩定性和制動性差等缺點極易引發交通事故;再加上農村地區面包車駕駛人交通安全意識極其淡薄,超員超載、非法營運等交通違法行為較多,存在很大的交通安全隱患。近年來,公安交管部門一直在持續開展農村面包車交通違法查處,堅決做到了“逢車必查、逢違必糾”。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請拒絕駕駛(乘坐)超員超載、非法營運等存在交通違法的面包車,遵守交通法規,安全文明出行!
(凌敏 李鳳潔 四川法治報記者 吳顯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