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頂的兩室一衛是否為私自搭建的違章建筑?買下后是否被城管部門拆除?”記者問道。“樓頂是前房主自己搭建的,現在的房主買下來的時候就已經有了,房主買下后就把11樓和12樓的房屋裝修了一下。12樓的建筑肯定是違規的,但是以前修的建筑,政府部門都沒怎么管,所以問題不大。”交流中,小何坦言,如果要購買該處房產,買賣合同都不會將樓頂的違建部分寫進去,房屋產權面積也不會將頂樓的面積算入,但房屋的售價中,包含了頂樓兩室一衛。
“3單元樓頂的這幾間房子是2017年底開始搭建的,在我們小區,頂樓住戶在樓頂建違章建筑并不罕見,以前我們每個單元的樓頂都是通的,現在樓頂的這些違章建筑基本把樓頂占完了,有的砌了墻,有的安門上鎖,把樓頂的消防通道完全堵住,造成極大的安全隱患。近兩年外墻的瓷磚掉得很厲害,我認為這是樓頂違建影響承重造成的。”業主袁女士說道。放眼望去,快樂家園小區頂樓約80%的住戶都在樓頂修起了“自建房”,并且屋頂基本為彩鋼棚結構。“違建用的都是比較簡易的建材,刮大風的時候我們生怕彩鋼棚會被掀翻,掉下來砸到人。”對于樓頂違建可能造成的安全隱患,業主們憂心忡忡。
記者調查發現,快樂家園小區3單元“買一送一”的房產,掛在樂山多家中介平臺出售。記者將該房源信息向樂山名盛房產的經紀人小王(化名)進行咨詢,“這個房源性價比很高,不到70萬享180平米,最近也有不少客戶進行咨詢。5月4日我們聯系過房主,他現在想盡快將房屋出售,售價降了一點,現在是66萬。”記者指出12層的房屋為違建時,小王斬釘截跌地回答:“雖然是違建,但不會有任何問題的,樂山城區樓頂上修起來的房子就不可能會被城管拆。”
此外,在樂山城區范圍的二手房交易中,樓頂的違建竟成了“賣點”。樂山瑞居房產的經紀人小周(化名)向記者推薦了名門外灘小區的一處“高性價比”房源:“房子位于頂層24樓,產權面積72.48平米,但是房主在樓頂自己搭建了3個房子和1個衛生間,裝修了,還有平臺花園,樓上樓下加起來有將近170平米,房主報價75萬元。”當記者提出樓上是違章建筑擔心會被拆時,小周說道:“不會被拆的,政府管的沒那么嚴,樓頂的房屋雖然沒有產權,但是有使用權。”

城管:已立案調查
歷史違建走流程需9個月
“我們之前就跟城管投訴了3單元樓頂的違建房,到現在快2個月了,也一直沒有動靜,違建的房屋仍然還在。”快樂家園小區的業主們對城管部門提出了質疑。
隨后,記者來到了樂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柏楊執法大隊,將情況向規劃中隊進行反映。“3月初我們接到了快樂家園小區業主對三單元樓頂違建的投訴,實地查看發現,該小區頂層的15戶住戶,有12戶都在屋頂搭建了違章建筑,我們于3月16日、17日向這些業主下達了《行政執法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3月23日,3單元11樓的房主來到柏楊執法大隊做問詢筆錄,并告知他盡快補辦相關手續或者將違建拆除。導致外墻瓷磚掉落的因素很多,樓頂的違建與此應該沒有直接聯系。目前,快樂家園小區的樓頂違建處理正在立案調查階段。”中隊長鄭小林說道。
對于業主們的質疑,鄭小林解釋:如果是正在施工的違建,城管部門可勒令停工并拆除;若是已經建成的違章建筑,只能作為歷史違建處理,需要經過立案調查、案件審結、行政復議、公示、催告等流程,經催告無效后,城管部門才可進行強制執行。依法依程序處理,至少需要9個月的時間。
針對樂山房產中介經紀人“樂山城區已建成的樓頂違建不會被拆”的說法,鄭小林說:“這個說法是毫無依據的,前不久我們還依法拆除了主城區濱江雅卓小區樓頂的歷史違建。并且,樓頂的違章建筑能否拆除,還需進行評估,看是否具備拆除條件,是否會造成安全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