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賴芳杰

  近期,媒體報道的一些科研工作造假、猥褻學生等有違師德的個案,引起了社會關注。對此,四川省政協委員、致公黨四川省委思想宣傳與理論研究委員會副主任、四川省學校文化建設研究會會長高善峰呼吁,教育系統盡快建立師德失范“黑名單”,增加一道保護學生安全的制度屏障。

  “我的建議初衷,是呼吁營造一種有德者處處受益、失范者寸步難行的良好社會氛圍,來倒逼教師珍惜自身羽毛。同時也利于全社會對師德失范者進行監督,形成一股震懾力量。”高善峰建議,應在思想政治、學術道德、教育教學、工作和生活作風方面師德失范乃至違法犯罪的教師拉入“黑名單”。如在科研工作中弄虛作假,抄襲、剽竊、侵吞或篡改他人的學術成果,對學生實施性騷擾或與學生發生不正當關系等,有損害教師職業形象、違反教師職業行為準則者將進入“黑名單”。由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及時將納入“黑名單”的人員名單上報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復核后上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存檔。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建立師德失范“黑名單”進入標準。建立健全師德失范行為受理與調查處理機制,由專門部門負責組織協調相關的調查和裁定等,明確受理、調查、認定、處理、復核、進入等處理程序。組建由政協委員、社會賢達等組成的師德失范裁定委員會,對相關調查結果進行認定,給出裁定意見。對司法機關已經判定有違法犯罪行為的,可直接依據違法犯罪認定結果進行處理。

  同時,師德失范“黑名單”應面向社會開放,或建立師德失范“黑名單”信息共享平臺),作為教育機構是否聘任的重要依據。高善峰建議,進入師德失范“黑名單”者將在5年內(或終身)不得再次進入教育行業。根據師德失范的不同程度,設定禁入教育行業的年限。所有辦學機構在聘任教師時,必須核查聘任人員是否在師德失范“黑名單”中或者是否仍在禁止年限內,若是,不得以任何形式聘任。若違反此規定,將追究聘任單位及法定代表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