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聲音
違停堵塞消防通道
違反“道交法”“消防法”
北京藍鵬(成都)律師事務所律師王英占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并予以口頭警告、令其立即駛離。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此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規定:單位違反本法規定的,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阻礙消防車通行的,責令改正,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個人違反本規定的,處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罰款。如經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強制執行,所需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
王英占表示,消防車因出警與違停車輛發生剮蹭,違停車主理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保險公司是否理賠需要看具體保險條款,是否在不計免賠的保險范圍內。
四川鑫中云律師事務所律師黃秋林表示,車輛違停堵塞消防通道,不僅違反“道交法”,還違反“消防法”,而后者的責任要重得多。違法停車應受到交警部門的處罰,因違法停車導致消防車不能及時趕到現場進行救援,給公共財產及私有財產造成損失的都應當承擔責任,同時應對車主給予行政處罰,對于類似這種因為車輛違停阻擋消防車通行導致的剮蹭等損失,保險公司可不予以理賠。
紅星新聞記者 王超 攝影報道(部分圖據受訪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