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現場。汶川縣人民法院供圖宣判現場。汶川縣人民法院供圖

  人民網成都5月14日電 (記者 陳曦)今日,四川省汶川縣人民法院對長期盤踞在九寨溝為非作惡,欺壓群眾,擾亂正常社會秩序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楊元輝等6人惡勢力犯罪集團一案,在案發地九寨溝縣公開宣判,該案主犯獲刑九年。

  本案首犯楊元輝,男,42歲,藏族,小學文化,農民,四川省九寨溝縣人。曾因犯尋釁滋事,于1999年4月11日被決定勞動教養三年。因犯聚眾斗毆罪,于2001年6月28日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服刑期間,被告人楊元輝不參加勞動,不服管教,辱罵挑釁并毆打監管干警,被以破壞監管秩序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因犯尋釁滋事罪、強奸罪,于2006年5月15日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2016年2月28日,楊元輝酒后無故損毀他人轎車,被行政拘留二十日。2017年10月23日,楊元輝在足療店酒后鬧事,砸爛房門,毆打他人,被行政拘留十五日。在本案中,楊元輝糾集惡勢力集團成員非法高利放貸,以暴力、威脅或其他手段索取非法債務,在九寨溝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民憤極大,群眾要求嚴懲的呼聲不斷。

  有惡必除,除惡務盡。法院判決被告人楊元輝犯開設賭場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尋釁滋事罪和非法拘禁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刑期九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被告人毛二云在故意毀壞財物罪緩刑考驗期間犯非法拘禁罪,后又犯故意傷害罪, 決定撤銷緩刑數罪并罰執行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被告人楊代林犯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被告人侯林強犯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被告人毛小飛犯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被告人侯林杰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

  在確保疫情防控措施到位、所有參與人員健康安全的前提下,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30余名群眾旁聽了庭審。此次宣判在中國庭審公開網直播,6萬余人次關注,積極回應了社會公眾對專項斗爭的迫切期盼,震懾了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彰顯了法院嚴懲黑惡勢力犯罪分子的信心和決心,打出強大的聲勢和法治權威,吹響了決勝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阿壩戰役”的集結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