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消息(記者 楊琴)城市用電一般分為商業用電和居民用電,往往城市居民用電量的價格會相對低一點,而商業用電的價格會相對更高。近日,有網友通過四川在線“問政四川”平臺,反映他所居住的成都瑞安城中匯公寓電費過高的問題,稱電費異常申請一表一戶卻不被受理。對此四川在線記者進行了了解。
網友反映:
有業主未開高功率電器一月電費500余元
5月13日,該網友通過“問政四川”平臺對該問題進行了反映。
網友留言稱,自己是瑞安城中匯公寓業主,和鄰居們發現今年電費存在各種不合理問題。“(有業主)在家自主20天未開高功率電器電費高達500多元。”網友表示,該公寓超過2/3業主同意更換智能電表實現“一表一戶”,而開發商和供電公司都不愿意更換電表。
此外網友還反映,該小區物業費為6.5元/平,要求物業公布物業費用明細去向。
5月15日四川在線記者聯系該留言網友劉先生了解到,其于2018年交房拿到瑞安城中匯公寓房,65平米的住房平日一個人居住,每月用電集中在下班后做飯、充電等,每月價格100余元。劉先生表示,有其他家庭居住的鄰居反映電費過高,有鄰居每月需交納電費五六百元,”冬天開空調電費還更高“。劉先生表示,他和多位鄰居都認為電費過高收費有問題,希望能更換智能電表實現“一表一戶”,向物業和供電部門反映卻都未能實現,因此特想了解清楚原因并希望能早日進行更換。
官方回復:
對于執行同一電價的公用設施用電,應相對集中設置公用計量表計
對此“問政四川“平臺將該問題轉交了相關部門。
5月15日,成都市金牛區政務服務管理和網絡理政辦公室對此進行了回復。
回復表示,經駟馬橋街道辦事處調查:社區工作人員了解后得知:瑞安中心一號樓(瑞安中心)規劃屬于商業項目,按照供電局規定需執行商業電價,且屬于高壓高計商業總表方式進行計費,而商業每日電價又根據不同時段執行不同收費標準,按照公寓樓經過分析用電高峰期為早7點到12點、晚18點到23點,此時間段正是電價最高的峰值時段,另加上供電局收取的附加費及變壓器損耗、表計誤差、線路損耗等費用,經與金牛區物價局協調溝通后,對瑞安中心1號樓電費單價暫時按照最高未到1元/kw/h收取,電費差同時需要全體業主共同分攤(會根據供電部門價格調整,該收費標準隨之調整)。
回復表示,關于“商業用電為什么不是一戶一表”的問題,根據《成都市新建住宅電力戶表工程技術標準》(成建委發〔2009〕404號)第3.8.5條規定,“新建住宅區域內不同電價分類的用電負荷,應分別裝設計量表計。對于執行同一電價的公用設施用電,應相對集中設置公用計量表計”,故供電公司在對于瑞安中心配套商業用電負荷按相對集中的公用計量表計設置。
另對網友反映的關于物業公布各項費用的問題,回復表示,物管方反饋得知根據服務合同均在每年7月進行公示,到時網友可以前往公示欄查看,也可以在7月直接到物管處進行費用詳細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