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謊稱母親是車輛起火后被燒死的

  事發當晚,資中當地交警趕到現場勘察并處理。保險公司車險查勘員在接到報案后,也趕到了現場。保險公司查勘員的證言稱,他在前往現場前和黃某電話溝通以及前往現場時,黃某都稱母親是被燒死的。

  第二天,黃某向平安保險公司報旅游意外險,申請理賠。報案錄音證實,他稱自己右手受傷,母親被燒了,沒在了。他還稱,母親此前被“搶救”,自己沒去醫院。然而他不知道的是,保險公司車險查勘員拍了照片后覺得很可疑,保險公司便向交警提出疑點,并要求做尸檢。

  黃某在第一次接受交警部門詢問時稱,車燒起來時母親醒了,他拿衣服打火時,母親還一直喊他。母親在副駕駛位置,腳被燒到,一直在那掙扎。等到他拿到滅火器后,整個車已燒起來,沒辦法把母親拉出來。第二次供述時又改稱,出事時他感覺母親手動了,感覺母親喊了他一聲。而他親筆向交警部門寫的材料中載明,母親是被燒死的。

  直到案件移交至刑警部門后,黃某承認在資中境內發生交通事故前,母親在車行至夾江境內時便已死亡。為此,檢方指控,黃某向交警及保險公司工作人員謊稱其母親是因車輛被撞后起火燃燒,導致在車內被燒死,后因保險公司及公安機關發現案件疑點并認真審查,使得黃某的詐騙未得逞。

  犯保險詐騙罪 被判刑6年并處罰金3萬元

  后經司法鑒定,陳某系生前患有胰腺癌、冠狀動脈粥樣硬化性心臟病、冠心病、肝膿腫、癌癥轉移致全身多器官衰竭死亡。四川華西法醫學鑒定中心藥毒物分析鑒定后也作出結論,排除陳某在火場被燃燒及一氧化碳中毒死亡。

  5月8日,黃某被檢方指控犯保險詐騙罪一案在資中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除了指控,檢方在出示證據時還認為,保險公司在發短信告知黃某已立案的情況下,黃某沒告知保險公司真相,說明他有直接追求或放任保險公司啟動理賠程序的主觀故意。黃某則辯稱自己未實施保險詐騙,他說自己給保險公司打了電話,但他認為保險公司會向警察求證,沒尸檢結果也不會理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