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病重,四川安岳男子黃某在明知母親可能病危的情況下,購買了意外傷害險,隨即帶著母親自駕旅游。不幸的是,在歸途中,母親因病死亡,幾個小時后車又因撞上護欄燃燒。

  然而,在向保險公司報案時,黃某隱瞞了母親在車輛燃燒前已經死亡的事實。向交警的供述及書面材料中也稱,母親是被燒死的。

  5月22日,四川資中縣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宣判,以黃某犯保險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6年,并處罰金3萬元。

 ↑黃某在庭審現場。 ↑黃某在庭審現場。

  買意外險后自駕游 病重母親歸途中死亡

  黃某的母親陳某患有梗阻性黃疸、鼻頭癌、胰腺占位性病變等多種嚴重疾病。2018年2月至5月期間,他先后帶著母親在老家安岳縣人民醫院及資陽市第一人民醫院接受治療。

  據檢方指控,2018年5月23日,黃某以母親陳某為被保險人,向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投保平安個人旅游意外傷害保險,意外傷害身故和殘疾保險金額50萬元。同時投保平安附加個人自駕意外傷害保險,意外傷害身故和殘疾保險金額50萬元。兩份保險的保險期限自當年5月24日0時至8月21日24時止。投保第二天晚上,他在知道母親可能病危的情況下,帶母親自行離開醫院,自駕前往峨眉山旅游。

  2018年5月26日,黃某駕車帶著母親準備返回安岳縣老家。據檢方指控,當天17時許,車行至樂山市夾江縣境內時,黃某便發現母親已因病死亡。當日22時50分許,繼續駕車的黃某行駛至國道321線內江市資中縣板栗埡路段時,車輛撞上護欄,發生燃燒,黃某未及時轉移其母親尸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