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結合“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對電動自行車、摩托車駕乘人員未戴安全頭盔、汽車駕乘人員未系安全帶交通違法行為展開了專項整治。
檢查現場
未戴安全頭盔被記2分
半小時30余名駕駛員因未系安全帶被罰
5月19日上午,在市城區濱江路卡點,幾名交警正在對過往摩托車進行檢查。“師傅,請到檢查區停車。”此時,一名未戴安全頭盔的駕駛員騎著摩托車從卡點緩緩駛過,一旁的交警見后立即上前示意其靠邊停車。“交警同志,我是按道行駛,沒有違規吧?”面對交警檢查,該摩托車駕駛員一臉茫然。“騎摩托車應按規定戴安全頭盔,這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確規定的,萬一摔倒了,頭部得不到有效保護,受傷的是你自己!”最終,交警依法對其進行了罰款20元、記2分的處罰。
除了摩托車駕駛員未戴頭盔,機動車駕駛員未系安全帶的行為也不少見。5月21日上午,在市城區濱江路介福路卡點,交警僅半小時就查處了30余名未系安全帶的駕駛員。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30余名駕駛員被交警批評教育后,均受到了罰款20元的處罰。
據了解,從4月30日至5月21日,全市共查處不系安全帶行為3469起,摩托車駕乘人員未戴頭盔行為588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