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捕鳥 10 萬余只價值上千萬
11名犯罪嫌疑人被提起公訴
李曦 本報全媒體記者雍劍波
貴州籍男子陸某良組織10余名同鄉跨省跨區域非法獵捕野生鳥類10萬余只,嚴重破壞自然生態資源,造成野生動物損失價值上千萬余元。廣安市前鋒區檢察院依法提前介入,引導公安機關偵查取證,并向11名犯罪嫌疑人就法律規定、案件事實和獵捕野生動物對社會的危害進行了闡釋,告知認罪認罰可能導致的法律后果。最終,犯罪嫌疑人在值班律師的見證下自愿簽具了認罪認罰具結書。
5月13日,前鋒區檢察院依法以陸某良等11人涉嫌非法狩獵罪向前鋒區法院提起公訴。
東窗事發
行李中查獲野生鳥類死體
2019年11月7日,伍某思、陸某林、陸某能、陸某光攜帶捕獲的疑似野生鳥類途經廣安市前鋒區火車站時,被廣安市森林公安局前鋒區分局擋獲,警方從4人隨身攜帶的行李箱中查獲疑似野生鳥類死體2418只。
同日,廣安市森林公安局前鋒區分局在陸某光的協助下在岳池縣分水嶺村將陸某良、楊某有抓獲,并從陸某良租住的5間五保戶安置房及1間養牛棚內查獲2個裝有疑似野生鳥類死體的冰箱,經清點,疑似野生鳥類活體11512只,疑似野生鳥類死體2296只。
2019年12月3日,經四川楠山林業司法鑒定中心鑒定,從伍某思、陸某林、陸某能、陸某光隨身攜帶的行李箱中及從陸某良租住的五保戶安置房及養牛棚內查獲的疑似野生鳥類共計16152只,均屬于《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的野生動物,其野生動物價值在300元/只至500元/只不等,共計價值2000余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