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砸挖掘機原因難理解
村干部:只拆了部分,給他留了3間房
“留給他的房子比挖掉的還好些”
對于茍某林砸挖掘機的行為,土主村的村干部很不理解。
王某向紅星新聞記者介紹,茍某林確實多年沒回村里,老家房子多年沒有人住垮塌了,然后其哥哥茍某雙修過一次,在里面養了一些家禽。
茍某雙承認,弟弟房屋垮塌后,自己重新修過。但他表示,那還是弟弟茍某林的房屋。另外在拆房子時,自己和弟弟茍某林都不在家。
不過,王某稱,拆房子的事情,事先就打電話給茍某雙說過,因為修的房子應是茍某雙所有。即使老家要拆房子,我們村干部聯系不上他(茍某林)本人,但茍某雙作為哥哥,應該主動聯系弟弟茍某林告知詳細情況。
對此,茍某雙告訴紅星新聞記者:“自己跟他(弟弟茍某林)說過老家房子要拆。但什么時候拆,當時自己也不曉得。”
另外,王某還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因茍某林一直單身,50多歲無子女,有可能成為五保戶,通過村上開會討論,茍某雙老家房子拆了一部分剩下3間土坯房給茍某林回家居住。
隨后,王某拿出村上開會討論的會議記錄,紅星新聞記者看到,村上討論,因茍某林將成為五保戶,茍某雙的房屋并未完全拆完,留給弟弟茍某林居住。
王某說:“茍某林砸挖掘機說是他房子被拆了,實際上那是茍某雙修的房子,我們留給茍某林的房子比挖掉的房子還好些。”
3、“飛來橫財”
弟弟在看守所因病死亡
哥哥“繼承”11萬遺產
據茍某雙介紹,去年9月5日弟弟茍某林被抓獲后,因故意毀壞他人財物于9月6日被巴中市公安局巴州區分局刑事拘留,隨后被送到看守所, 9月18日被巴州區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
他說,直到去年12月19日,自己接到看守所電話,讓他看一下弟弟茍某林,等自己從成都回來的時候,弟弟已經在醫院ICU病房,沒有了意識,12月20日凌晨0點35分弟弟因多器官衰竭死亡。
茍某雙說,他和弟弟沒有說上一句話,人就去世了。
據2020年1月3日巴中市看守所向茍某雙發出的《告知書》顯示,“你的弟弟茍某林因患疾病于2019年12月20日0時經醫治搶救無效死亡,對此我所深表遺憾,并向你們表示慰問”。告知書還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經我所做出死因鑒定,該犯屬正常死亡,駐所檢察室無疑義,你們有義務配合看守所妥善處理善后事宜;如有疑義,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
同日,巴中市看守所發出《火化通知書》,茍某林遺體于1月4日在殯儀館火化。
茍某雙介紹,將弟弟火化后,自己在整理遺物時發現弟弟的“遺產”,“當時在他(茍某林)的曾口鎮居所找出9張存折和1萬多元現錢,共計11萬多元。”
因為自己替弟弟辦理后事,茍某雙說:“這筆錢應該自己繼承。”隨后,他將此事告訴了曾口派出所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