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用電本該是商業屬性用電,但四川內江一大廈的物業公司竟將超市用電線路改接入居民用電線路,然后按商業用電價格向超市收取電費,再以居民用電價格繳費至供電公司。6年間,物業公司以此方式“吃差價”,騙取差額電費59萬余元

  據5月27日公開的裁判文書,因犯合同詐騙罪,涉事物業公司被判處罰金9萬元,物業公司負責日常經營管理的股東杜某被判處緩刑。

內江長城大廈內江長城大廈

  因共用的變壓器負荷過高改接線路

  他發現有利可圖后選擇隱瞞

  涉案的內江新星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公司負責內江城區長城大廈的物業管理,并承擔整棟樓居民及大廈兩家超市的水電氣費代收、代繳工作。

  2013年7月,因大廈全購超市和九點利超市共用的變壓器負荷過高,物業公司股東、日常經營管理負責人杜某讓員工將九點利超市用電改接入大廈另一變壓器,并安裝電表計量。此后,杜某在代收、代繳電費時發現,九點利超市的商業屬性用電線路改接入了居民屬性用電線路。

  然而,杜某在發現這一情況后,對此予以隱瞞。自此,他以商業用電價格收取九點利超市電費,再以居民用電價格繳費至供電公司,利用商業用電和居民用電存在的高低差價,騙取供電公司電費。

  直到2019年年中案發后,經審計,2013年7月至2019年5月期間,內江新星物業公司從中騙取的差額電費高達為59萬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