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賓新聞網5月26日訊(記者 何東)因為吸毒,駕駛證被扣銷,不但還開車,而且在高速公路上還超速。日前,高速公安三分局十七大隊在對一名無證駕駛還敢超速的大膽駕駛員進行了頂格處罰。
5月22日,十七大隊在轄區S41遂宜畢高速公路綏慶收費站開展現場超速違法整治專項行動,上午10時20分許,一輛川Q00*AM號的小型汽車緩緩駛出收費站,民警經過現場超速照片比對發現該車在行駛過程中有超速違法行為,隨即將該車攔下。當民警要求駕駛員出示駕駛證時,駕駛員稱駕駛證沒帶,但民警通過警務通識別駕駛員信息得出,駕駛員李某的駕駛證已被吊銷。在事實面前,駕駛員李某說出了實情,自己在2010年取得了準駕車型為D的駕駛證,在2019年因吸毒被交警大隊吊銷。民警了解完情況后,對李某進行了嚴厲批評,并表示,李某準駕車型為D駕駛證,就算沒有被吊銷,也不能駕駛小車,同時告誡李某:在違反法律法規之前就考慮到后果,違反法律規定就要坦然接受法律的制裁。
民警對李某的違法行為進行頂格處罰,并要求駕駛員叫來有資質的人員開走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