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消息(記者 楊琴)快遞到小區了,人卻在外上班,門衛代收快遞后收取“保管費”,是否合法合理?近日,有網友通過四川在線“問政四川”平臺留言,反映自己遇到的這一問題。 5月27日,四川在線記者就此采訪了有關律師。

  網友留言:

  小區門衛代收一件快遞收費1元

  5月23日,網友劉女士通過“問政四川”平臺留言稱,自己是成都金牛區一環路北一段238號虹橋生資市場的一名租戶,剛搬進去幾天。“取快遞時,門衛收取的費用是一件一塊錢?!眲⑴繉Υ烁袆右苫螅骸靶^這么多住戶這么多快遞,一件一塊錢,這些錢去哪了?這合法合理嗎?”

  劉女士認為,雖然門衛幫忙代收了快遞,但這應是物業的職責之一;且快遞員都是在未經過本人同意的情況下,直接把包裹放在門衛室,住戶往往沒有選擇的權利。

  對此,劉女士希望有關部門能對此進行規范管理。

  官方回復:

  小區居民未交過物管費,門衛保管后收取一定保管費

  5月26日,成都市金牛區政務服務管理和網絡理政辦公室對此進行了回復。

  回復表示,經撫琴街道辦事處調查:該網友所在小區物管和門衛室屬于生資市場,小區居民并沒交過物管費,因此市場門衛幫居民保管快遞后,收取一定的保管費。

  回復還表示,如果網友不愿意把快遞放在市場門衛處,可以在家時聯系快遞送貨上門。

  律師說法:

  若未經過業委會同意,門衛擅自代收快遞且收取代收費不合法

  小區門衛或物業收取快遞“保管費”,這在很多城市和小區并非新鮮事。因收費問題還不時引起雙方糾紛,也有小區因此選擇不為業主代收快遞。

  那么,小區門衛收取快遞代收費是否合法?對此,四川英濟律師事務所陳逢逢律師表示:若業主或租戶繳納的物業管理費包括門衛代收快遞費,且門衛職責包括代收快遞的,業主或租戶有權拒絕支付額外代收費;

  但若物業管理費不包括代收快遞費,在未經過業委會同意,未通知全體業主或租戶的情況下,門衛擅自代收快遞且收取代收費是不合法的。

  陳律師同時表示,快遞公司在未經過收貨人同意的情況下,將快遞放在門衛處,收貨人有權拒絕此種收貨方式并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