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李智

  5月29日上午,四川綿陽涪城法院集中公開宣判三起“套路貸”惡勢力集團犯罪案件,三個“套路貸”團伙、涉案21名被告全部獲刑。

  據了解,三個犯罪團伙分別先后以“低利息、不押車、放款快”為誘餌,通過中介或業務員對外宣傳,招攬借款人以自己的車輛為抵押或質押借款,假借民間借貸之名實施“套路貸”犯罪活動。

  隨后,犯罪團伙以制造銀行流水、設置合同陷阱、肆意認定被害人違約等手段,相互配合制造被害人違約,從被害人處索取高額違約金、拖車費等費用,從中獲取非法利益。

  在本案中,三起案件被告人先后實施敲詐勒索犯罪39次,非法占有被害人車輛39輛,以賣車相挾向39名被害人,非法索要財產兩百余萬元。

  上述涉案人員,已形成了首要分子明確、組成人員固定的三個惡勢力犯罪集團,其行為嚴重擾亂了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29日,綿陽涪城法院遂以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非法制造槍支罪,分別判處21名被告人六個月至十九年有期徒刑不等,并處罰金共計373萬元,責令退賠被害人損失共計73萬元。

  其中,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3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