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依據長期的查緝經驗,判斷此車肯定涉嫌超員,便指揮其靠邊接受檢查。當車門打開時只見車內人頭攢動,密密麻麻連車內過道上都是人,經初步核查,這一核載9人的小型普通客車實載20人,超員高達122%。隨即,執勤警組將車輛和相關人員帶至辦案區,迅速收集相關證據,開展詢問工作。最終取得車主蔡某某收取車費的手機微信轉賬記錄等關鍵證據,為案件的定性奠定堅實基礎。

  分局高度重視本案,立即抽調精干力量組織專班對案件進行在后續偵查取證。對車輛拉載乘客的具體地點、人員等情況進行了詳細取證,對其車輛運行軌跡進行了準確鎖定,取得了大量關鍵性的證據,形成了完整有力的證據鏈。

  民警對駕駛員陳某進行詢問時發現,車主蔡某某與陳某多年熟識,蔡某某購買貴A號黑色福田牌小型普通客車并改裝座位、長期駐扎在仁懷市某客車站旁邊,其目的就是為了跑非法營運賺錢。同時,取證過程中調閱的高速公路卡口系統抓拍圖片信息也顯示,該車曾多次載客到成都,因此認定該車符合相應立案構成要件。專案組同成都市錦江區人民檢察院數次溝通探討后,最終決定依法將涉案車輛登記所有人及駕駛人共罪并罰提起公訴。成都市錦江區人民法院在衡量案件事實和相關證據材料后,對駕駛人陳某及車輛登記所有人蔡某某同時依法作出相應處罰判決。

  高速公安交警對記者表示,乘坐超員車輛危害巨大。由于超員車輛載重質量加大,特別是高速公路上高速行駛時對車輛制動、結構穩定性造成極大影響,非常容易發生交通事故。其次,超員超量一般私自改變、增加座位,改變了車內承重結構,安全設施完全無效,在緊急情況時根本無法保證乘客的生命安全。最后,一旦發生交通事故,超員車輛的損害后果會成倍加劇,并涉及違反保險相關協議條款,保險公司的賠付無法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