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殷鵬

  6月3日,記者從省藥監局獲悉,近日該局發布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公開表,15家四川企業因生產銷售劣藥被罰,其中四川固康藥業有限責任公司被罰金額最高,達到30余萬元。

  記者了解到,四川固康藥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銷售劣藥中藥飲片蓮子心、玄參、檀香、人參片、水蛭案的主要違法事實是:當事人生產、銷售劣藥中藥飲片蓮子心、玄參、檀香、人參片、水蛭,經監督抽驗不符合《中國藥典》(2015年版)一部規定,應按生產、銷售劣藥論處,共計貨值金額153302.69元,共計違法所得75304.72元。

  依據《藥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版)第七十四條、《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之規定,省藥監責令該公司改正違法行為,決定給予以下行政處罰:

  1。沒收庫存和召回的違法藥品;

  2。沒收違法所得75304.72元;

  3。并處貨值金額1.5倍的罰款229954.04元。

  以上罰沒款合計人民幣305258.76元。

  信息公開表顯示,四川五芝中藥飲片有限公司生產、銷售劣藥中藥飲片繡球小通草、檀香、遠志、凈山楂、地骨皮、甘松案,罰沒款合計194739.74元。

  此外,四川御鼎堂中藥飲片有限公司生產銷售劣藥仙茅案,四川生樂制藥有限公司生產銷售劣藥前胡、山藥、制何首烏案,四川銘維醫藥有限公司銷售劣藥案,四川省泓圃藥業有限公司生產、銷售劣藥中藥飲片海風藤、大葉茜草、決明子案,成都市益誠藥業有限公司生產、銷售吳茱萸劣藥案,罰沒款都超過萬元。

  “對生產、銷售假藥、劣藥等違法行為,我們絕不手軟,必須予以嚴厲打擊。”省藥監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接下來還將繼續采取強硬措施,保障公眾用藥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