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點人情嘛,警官,就超了個把兩個人。。。。。。”6月1日早上,在資陽市雁江區321國道2058KM+600M處,當民警對一輛由雁江區碑記鎮大佛方向開往資陽方向的川M號牌大型客運車輛進行例行檢查時,車輛售票員竟然跟交警蜀黍講起了人情。。。。。。

  原來,當天早上,資陽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二大隊巡邏二中隊中隊長徐金正率隊在轄區農村道路巡邏,排查各類交通違法行為及道路交通安全隱患。7點10分許,民警攔下了這輛川M號牌客運車輛,并發現該客車存在超員的交通違法行為,民警隨即對車上人員進行清點,這就出現了文章開頭一幕。

  經查,駕駛人夏某,持有“A1A2”型駕駛證,其駕駛的客運車輛核載33人,實載37人(含1名免票兒童),系超載20%以下的交通違法行為。民警現場對駕駛人及售票員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并要求馬上對超出核載的乘客進行轉運。依據相關法律規定,資陽交警直屬二大隊對夏某駕駛客運車輛超員的交通違法行為處以罰款500元,駕駛證記6分。

  資陽交警將持續加強轄區重點車輛管控力度,嚴查客車超員、面包車超員、貨車超載等各類交通違法行為,切實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有效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凌敏 李鳳潔 四川法治報記者 吳顯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