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殖魚冒充野生魚,被罰4500元!

  在接到舉報后,樂山市中區農業農村局農業綜合執法大隊、樂山市中區市場監管局的執法人員來到了帥老捌野生魚館。面對執法人員,魚館老板連忙改口稱,自己沒有賣野生魚,都是生態魚,之前賣200元一斤的黃辣丁也只賣50塊錢一斤。

  經過現場檢查,樂山市中區農業農村局農業綜合執法大隊沒有發現附近有違規捕撈行為,也沒有發現店里有在售賣的野生魚。

向魚館送達處罰決定書向魚館送達處罰決定書

  

  6月3日,紅星新聞記者從當地市場監管部門獲悉,經過調查,該魚館售賣的魚是附近電站水域人工養殖或者從西南水產品批發市場購進的魚。因為老板自己覺得電站那里水質很優良,屬于生態養殖,本身魚的進價也較高。于是,老板便打著野生魚的旗號進行售賣,但實際上就是養殖魚,這屬于虛假廣告宣傳

  根據相關規定,執法人員向帥老捌魚館出示了行政處罰決定書,決定給予魚館老板罰款4500元的處罰。執法人員同時要求其限期整改,這家魚館也自覺撤下了野生魚館的招牌,重新定做了生態魚火鍋的招牌,并將售賣的魚類價格進行明碼標價。

  目前,該魚館已經繳納了罰款。對此,市場監管執法人員提醒所有商家,在經營的過程中,一定要誠信經營傳,避免觸犯法律紅線。

  紅星新聞記者 顧愛剛